三手煙
三手煙(third-hand smoke)是指吸煙後殘留在物體表面和灰塵中的煙霧污染物。
詞源
編輯三手煙這個詞是納法伯/哈佛癌症中心(Dana–Farber/Harvard Cancer Center)所創造的新詞。[1]這裏面所提到的三手代表的是即使二手煙被清理之後,仍舊殘餘在物品表面上面的污染。也就是說,一手煙代表的是吸煙者自己吸入肺部的煙,二手煙代表的是吸煙者所吐出的煙與香煙燃燒所產生其他物質的混合,進入空氣中並且可能被其他人吸入。三手煙則是指吸煙後殘留在物體表面和灰塵中的煙霧污染物,他們重新釋放到空氣中,其中有些化合物可與環境中的氧化劑和其他化合物反應生成二次污染物。[1]
潛在傷害
編輯雖然二手煙在房間或者密閉空間裏面會在短時間之後消散,尼古丁以及其他香煙的成份會附着在該空間的表面上,並且持續釋放毒素。一項由美國華人科學家杭渤主導的跨學科研究發現,三手煙在人體細胞會引起基因突變,從而造成癌症和其他疾病的可能性。
公眾意識與影響
編輯在2011年10月,在亞歷山德里亞的聖弗朗西斯卡布里尼醫院(Christus St. Frances Cabrini Hospital)提出報告會在2012年7月禁止三手煙,所有衣服聞起來有煙味的員工會被禁止工作。此禁令的執行是因為三手煙據稱對嬰兒或者小孩的大腦有特殊的危險。[2]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Ballantyne C. What is third-hand smoke?. Scientific American. January 6, 2009 [2012-11-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19).
- ^ Louisiana Hospital to Ban Odor of Smoke on Workers' Clothe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Fox News, October 3,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