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政策
東方政策(德語:Ostpolitik),全稱為新東方政策(德語:Neue Ostpolitik),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西德)在1969年開始與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東德)及其他東歐社會主義國家的關係正常化。
源由
編輯受埃貢·巴爾1963年發表的重新接觸改變關係演說的影響,維利·勃蘭特的西德社會民主黨政府自1969年上任起開始推行這一政策。
實現
編輯東方政策設想的緩和與蘇聯衛星國關係是從蘇聯開始的,蘇聯是唯一與西德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東方集團國家(儘管有前述的哈爾斯坦主義)。1970年,勃蘭特簽署了《莫斯科條約》,放棄使用武力並承認目前的歐洲邊界。當年晚些時候,勃蘭特簽署了《華沙條約》,正式承認波蘭衛星國。《華沙條約》實質上重複了《莫斯科條約》,並特別重申了西德對奧德-尼西線的認可。隨後是與其他東歐國家的條約。
最具爭議的協議是與東德簽訂的1972年《基本條約》,這是自分治以來兩個德國首次建立正式關係。聯邦共和國長期以來要求代表整個德國,這使情況變得複雜。布蘭特總理試圖通過重複他在1969年的聲明來解決這一問題,儘管德國有兩個國,但它們不能將彼此視為外國。
聯邦議院的反對黨基民盟拒絕了《基本條約》,因為他們認為政府太容易放棄了一些聯邦地位。他們還批評了一些問題,例如無意中發表的埃貢·巴爾文件,該文件由勃蘭特的助手埃貢·巴爾在基本問題上與蘇聯外交人Valentin Falin達成協議。
勃蘭特政府是社會民主黨和自由民主黨的聯盟,為反對《基本條約》,將許多國會議員投票給了基民盟反對派。1972年4月,反對派賴納·巴澤爾(Rainer Barzel)似乎獲得了足夠的支持,成為了新的總理,但是在議會的決定中,他缺了兩票。後來發現,德國民主共和國要求基民盟的這兩名代表投票反對巴澤爾。1972年11月的新大選使勃蘭特政府取得了勝利,1973年5月11日,聯邦議會批准了《基本條約》。
根據《基本條約》,西德和東德接受彼此的事實上的大使,出於政治原因被稱為常任代表。相互承認為兩國加入聯合國打開了大門,因為承認東德實質上使西德暫停了當時的領土主張。
激烈反對《基本條約》的巴伐利亞部長弗朗茲·約瑟夫·斯特勞斯(Franz JosefStrauß)是科爾在基民盟/基社盟內部的主要對手。
1987年,東德的埃里希·昂納克成為首位訪問西德的東德元首。
梵蒂岡外交
編輯南韓
編輯1980年代,南韓改善與朝鮮的關係時也稱為「北方政策」,由當時民主化後保守派的盧泰愚和金泳三政府制定,之後以金大中的陽光政策取代。
中華民國(台灣)
編輯1990年代李登輝政府初期,直至1999年總統李登輝發表特殊兩國論之前,李登輝政府制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提出後被指是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兩岸關係政策。[來源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