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是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該法律於1990年12月28日在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並於1990年12月28日起施行[1][2]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簡稱締結條約程序法
起草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提請審議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公佈日期1990年12月28日
施行日期1990年12月28日
法律效力位階普通法律
立法歷程
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法律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收錄於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的法律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
現狀:施行中

立法緣由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的第一條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本法。」[1][2]

實施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的最後一條是「本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1][2]

下位法 編輯

2017年3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就《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3]

2023年1月,《締結條約管理辦法》生效,完善和優化締結條約相關程序[4]

參見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1.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1990-12-28 (1990), Wikidata Q18841030 (中文)  Wikidata Q18841030
  2. ^ 2.0 2.1 2.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 1990年12月28日 [2021年6月1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6月10日). 
  3.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022-1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07). 
  4. ^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缔结条约管理办法》. 中國政府網. [2022-1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