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旗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旗為一面中心為國徽的紅旗,比例為25:18。[1][2]
用途 | 民用旗(陸)、政府旗(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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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25:18 |
啟用日期 | 1934年 |
形式 | 旗面中心帶有國徽的紅旗 |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軍旗 | |
比例 | 25:18 |
啟用日期 | 1934年 |
形式 | 左上角有五角星,旗面中心帶有鐮刀錘頭的紅旗 |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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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節 | |
使用者 |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 |
啟用 | 1931年11月7日 |
廢止 | 1937年9月22日 |
冠飾 | 紅色五角星 |
格言銘飾 | 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 |
其他元素 | 紅星 |
歷史
編輯對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旗的描述最早出現於1934年1月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草案》中,其中第77條規定,國旗為紅色旗加上國徽。[3]
第七六條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國徽規定所在地球形上插交叉的錘子與鐮刀,架谷穗於地球下和兩旁,地球之上及五角星上書「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再上寫「全世界無產階級和被壓迫的民族聯合起來!」
第七七條 國旗為紅色旗上加上國徽。
1934年第二次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全國代表大會召開時,通過了《全國第二次蘇維埃代表大會關於國徽、國旗、軍旗的決定》:
(一)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國徽規定如下:在地球形上插交叉的鐮刀與錘子,右為谷穗,左為麥穗,架於地球形之下和兩旁,地球之上為五角星。上書「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再上則書「全世界無產階級和被壓迫的民族聯合起來」!地球形為白色底子,輪廓經緯線為藍色,地球上的鐮刀錘子為黑色,五角星為黃色。
(二)國旗為紅色底子,橫為五尺,直為三尺六寸,加國徽於其上,旗柄為白色。
(三)軍旗為紅色底子,橫為五尺,直為三尺六寸,中為黃色的交叉鐮刀錘子,右角上為黃色的五角星。旗柄為白色。
軍旗
編輯早期工農紅軍採用的軍旗為紅底中心為白星,內嵌黑色鐮刀錘子(有時製成鐮刀斧子)的軍旗,左側白幅書寫番號。《全國第二次蘇維埃代表大會關於國徽、國旗、軍旗的決定》通過後,統一採用中心黃色鐮刀錘子、右上五角星的軍旗。[4][5]雖然法律上此旗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軍旗,但此旗基本上代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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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蘇區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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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編輯- ^ 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关于国徽国旗及军旗的决定 - cpc.people.com.cn. [2013-07-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1-30).
- ^ 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二年来工作时摄影,1934年1月25日. [2013年7月2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
-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草案. [2013-07-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 ^ 1937年的延安,与中华民国国旗并列的军旗. [2013-07-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红军第二师海报. [2013-07-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