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本票
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本票,通稱「廣東省本票」、「廣東省銀行本票」或「銀行本票」[1],是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1985年發行的人民幣等值流通本票,發行僅月餘即退出流通市場。[2]
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本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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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地區 | |
使用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 |
發行歷史 | |
始發時間 | 1985年2月4日 |
發行面額 | |
紙幣 | |
- 常用: | 伍拾圓、壹佰圓 |
發行製造 | |
中央銀行 | 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 |
簡介
編輯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改革開放政策以後,為了適應廣東當地經濟飛速發展的需要,解決大面額人民幣短缺問題[註 1],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於1985年2月4日發行了面額為伍拾元和壹佰元的兩種大面額本票。這兩種本票使用範圍限定在廣東省內,與人民幣等值流通,可用於一切公私領域支付及存款匯兌等。[3]
由於地方發行本票事實上已經成為一種地方貨幣,被指削弱了人民幣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區唯一合法貨幣的法律地位,加之當時開辦銀行本票業務的辦法尚不完善、本票防偽水平不佳以及貨幣總量加大等原因,在發行僅僅一個多月之後,廣東省本票便退出流通領域。[1][3]1985年2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不得自行開辦本票業務的通知》,明令禁止地方發行用於市場流通的本票;而早在通知發佈之前,本票的發行工作就被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相關領導叫停。[1]1985年3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發佈公告,廣東省本票自當年3月15日起停止流通,3月30日前限期兌換,逾期不予收兌。至此廣東省本票正式「壽終正寢」。[3]
票面圖案
編輯兩種本票設計風格一致,50元券為藍色,100元券為紫色,票面尺寸175mm×80mm,雙面凹印。[3]本票正面上方印有「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字樣,中間印有大寫數字面值(「伍拾圓整」或「壹佰元整」),面值左側豎印「本票」字樣,四角和下方中部均有阿拉伯數字或漢語拼音面值,票面左側印有年份「1985」和編號(兩位羅馬數字+七位阿拉伯數字)。[3]本票背面右側印有「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證券專用章」,左側印有使用說明,說明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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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編輯1986年,中國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不顧總行禁令,也發行了面值50元和100元的本票。該本票同樣與人民幣等值流通,整體設計也與廣東省本票高度相似,但也同樣「短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