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七
于七(1609年—1672年),本名樂吾,號孟熹,山東棲霞唐家泊村人。
其父是明末防撫鋪兵。崇禎二年(1629年)考取武秀才,次年又中武舉,樂於結交各路豪傑。清順治五年,在董樵等的協助下,於鉅齒牙山領導農民起義,據膠東半島,攻克寧海州。不久迫於清廷的軍事實力,接受招安。順治十八年(1661年)秋,再次在鋸齒牙山起義抗清,各地人民紛起響應。清軍調動九省兵力前往圍剿,崑嵛山、招虎山告急。康熙元年(1662年)春天,于七逃亡至嶗山東麓,藏避於嶗山華嚴寺,拜慈沾為師,法名「善和」,後成為第二代住持。晚年開創螳螂拳,康熙十一年(1672年)病故華嚴庵。
于七的事蹟曾載於《施公案》中。蒲松齡的《聊齋誌異》卷四《公孫九娘》一章即是演繹自「于七抗清事件」,書中稱「于七一案,連坐被誅者,棲霞、萊陽兩縣最多。一日,俘數百人,盡戮於演武場中。」,另卷一《野狗》開篇也寫道「于七之亂,殺人如麻」,此皆反映清兵鎮壓的殘酷的情況。
參考書目
編輯- 袁世碩:〈續幽冥之錄,訴彌天之冤-《公孫九娘》發微〉,《蒲松齡研究》2005年3期,蒲松齡研究編輯部,2005年9月。
- 盛偉:〈對于七抗清起義事蹟的考察〉,《蒲松齡研究》,蒲松齡研究編輯部,2003年10月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