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角寺
五角寺位於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五角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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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145 |
認定時間 | 2012年7月16日 |
五角寺位於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永太鎮東溝村3組五角山〈舊稱靈泉山)北面半山腰上,始建於清乾隆十八年(1753),後多次補建。坐南向北,復合四合院佈局,平面呈長方形,佔地面積2545平方公尺,建築面積2127平方公尺。中軸線上主體建築共分為三殿,即天王殿、大雄殿、圓通殿(觀音殿),殿與殿之間有庭院相隔;主體建築及庭院兩側為廂房等建築,圓通殿左廂房外側另建有祖師殿。全部建築均採用木、石、泥材料建造,小青瓦屋頂,屋宇相連。祖師殿建於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穿斗式梁架,懸山式屋頂,面闊一間6公尺,進深二間6公尺,內有佛教禪宗臨濟宗三十八代傳人天寂和尚靈骨石龕,上刻天寂和尚生平銘文。該寺廟及其寺內遺存文物對研究清代民間寺廟建築、佛教禪宗歷史演變具有較重要的作用。2006年,五角寺被德陽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
註釋
編輯-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