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興祥(1963年11月),中國共產黨黨員,曾任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

2021年9月因涉嫌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調查,曾在中國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任行長、副行長等職[1][2]。2022年1月26日,遭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3]。同年2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違法發放貸款罪、隱瞞境外存款罪對何興祥作出逮捕決定[4]。同年5月,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5]。檢察機關指控,2006年至2021年,何興祥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審批、人事安排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6636萬餘元。2012年至2014年,在擔任中國銀行山東省分行行長期間,違反規定,為有關企業出具信用證、保函人民幣63.49億餘元、美元1.04億餘元;違反國家規定,向有關公司發放貸款人民幣18.23億餘元。2010年至2021年,明知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外的存款應當依照國家規定申報,實際控制其親屬賬戶共計折合人民幣3369萬餘元而隱瞞不報。其行為分別構成受賄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違法發放貸款罪、隱瞞境外存款罪。何興祥當庭認罪悔罪。法院沒有當庭宣判[6]。金融信貸領域的腐敗具有專業性強、隱蔽性強等特點,何興祥是國開行反腐風暴中落馬的高管之一,但像何興祥一樣同時涉及四項經濟犯罪,且數額均十分巨大的金融界落馬高管十分罕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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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何兴祥接受审查调查. 中國法院網. [2021-09-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10). 
  2. ^ 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被查. 鳳凰財經. [2021-09-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10). 
  3. ^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2-01-26 [2022-05-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26). 
  4. ^ 涉嫌四宗罪 国开行原副行长何兴祥被逮捕. 財新網. 2022-02-13 [2022-05-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06). 
  5. ^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被提起公诉. 中國經濟網. 2022-05-06 [2022-05-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19). 
  6. ^ 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何兴祥案一审开庭. 今晚報數字報. 2022-08-24 [2022-09-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