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務人民委員部第00447號命令

內務人民委員部第00447號命令尼古拉·葉若夫於1937年7月30日簽發的命令。 [1]

為執行該命令,蘇聯當局在國家和地區層級(邊疆區)創設了大量三人法庭。第447號命令明文規定了所有三人法庭的具體工作人員。第447號命令還指示內務人民委員部富農等其他社會反蘇分子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要被最終槍決的;第二類則是要被送入古拉格勞改營系統的。命令很快便得到了落實。至1937年8月15日,101000人被捕,14000人被定罪。至1938年年底,內務人民委員部已經為執行第447號命令而處決了386798名蘇聯公民[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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