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英(?—?),北平寶坻人,明朝政治人物。
明太祖洪武年間辟舉為官,後授為繁峙知縣。洪武二十七年,以「抗疏言事」的原因被罷官,因繁峙百姓紛紛向朝廷請願而得以復任。明太祖評價其「安有得民如此,而為紕政者哉?」並令禮部書寫其事跡曉示天下[1][2]。期滿後,改任雲陽知縣[3]。繁峙百姓為其祭祀,清朝乾隆年間仍有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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