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跡令
此條目可能包含原創研究。 (2022年8月11日) |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有關廣播電視節目、影視劇和網絡視聽節目製作傳播管理的通知》,俗稱劣跡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於2014年9月29日下發的一份旨在「封殺劣跡藝人」的通知檔案,檔案中所指「劣跡藝人」是指「有吸毒、嫖娼等違法行為和醜聞劣跡者」。
背景
編輯2014年3月以來,發生多起影視編劇、導演、演員因吸毒、嫖娼等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查處。9月16日晚上,劇評人李星文在微博曝光稱廣電總局通知「凡是有劣跡的導演、編劇、演員等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電視劇,要慎重考慮」[1]。
2014年9月24日,一份名為《國家新聞出版社廣電總局辦公廳關於廣播電視影片點播業務中暫停播出相關影視節目的通知》的檔案在網上熱傳,檔案顯示廣電總局要求「在廣播電視影片點播業務中,對於有上述違法行為和醜聞劣跡者作為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影視劇、影視節目、一律暫定播出(點播)」。其中根據通知上文「上述違法行為和醜聞劣跡者」指「吸毒、嫖娼等違法行為」。在接下來的幾天媒體向各電視台查證時,電視台方面均表示當時尚未收到該檔案。[2]
2014年9月29日,廣電總局正式下發「封殺劣跡藝人」的通知檔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有關廣播電視節目、影視劇和網絡視聽節目製作傳播管理的通知》。
2014年10月8日,廣電總局「封殺劣跡藝人」的檔案正式曝光,各大媒體紛紛報道。此後幾年,一些一線電視台亦會對疑似涉嫌劣跡事件及政治風波的明星作品視情況刪減或退劇,一些廣告商標企業亦會視情況復原劣跡明星的代言人。簽訂合作合同時通常有規定,藝人需要在合作期間維持良好的公眾形象,如合作期間藝人陷入醜聞,則藝人通常不僅將因此被解約,還需作為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頒佈之後
編輯2020年11月23日,廣電總局發佈《關於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明確規定不為違法失德藝人提供公開出鏡發聲機會;對於問題性質嚴重、屢教不改的,關閉直播間,將相關主播納入黑名單並向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報告,不許其換號或換平台重新開播。
2021年2月5日,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制定並公佈《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規定對違反從業規範的演藝人員,協會根據道德建設委員會評議結果,監督引導會員單位在行業範圍內實施以下自律懲戒措施:進行批評教育;取消參與行業各類相關評比、表彰、獎勵、資助等資格;根據演藝人員違反從業規範情節輕重及危害程度,分別實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業聯合抵制。受到聯合抵制的演藝人員需要繼續從事演出活動的,本人或者其所屬單位應當在聯合抵制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向道德建設委員會提出申請,經道德建設委員會綜合評議後,給予是否同意復出的意見。辦法由該行業協會負責解釋,次月1日起試行[3][4]。
2021年3月中,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視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其中提到,廣播電視節目主創人員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可以對有關節目的播放給予必要的限制[5]。
2021年5月8日,國家網信辦決定開展2021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其中就包括打擊網站平台炒作劣跡藝人行為[6]。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宣傳部印發《關於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禁止劣跡藝人轉移陣地復出[7]。
影響
編輯據媒體調查,「劣跡令」對各大衛視及影片網站等的影響並不顯著,但受牽連的出品方則面臨作品無法播出的尷尬境地,而柯震東、高虎等「劣跡藝人」則因前景不明朗而工作停擺[8]。
劣跡藝人曾經的作品、參加的節目如還未上載到網上,則可能需將其鏡頭刪除、打碼乃至另尋替代者補拍後才能上載;已經上載的則可能被刪除,如其鏡頭有限,有可能在刪除、打碼處理後再重新上載。
意見
編輯法律界人士對於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的《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存在不同意見。2021年12月15日北京洪範法律與經濟研究所召開線上法律研討會討論「劣跡藝人的封殺和行業禁入」: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青斌認為劣跡令的頒佈機構並沒有獲得明確法律授權,因此相應處罰可能是無效的;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陳碧則認為劣跡令缺乏充分的法律程式保障,一無警示期限限制,一般為長期處罰,二無立案要求,相關機構可以不經由立案進行處罰;北京大學教授焦海濤則從反壟斷法的角度解讀,認為中國演出行業協會要求成員單位進行抵制「劣跡藝人」,明顯屬於壟斷行為,如果遇到當事人反訴則需要自己證明目的的正當性、程式的正當性和符合比例原則;中國政法大學的劉承韙教授則肯定劣跡令對行業的正面意義,但也希望能夠釐清規範行業的實施者和具體方法,明確劣跡的具體範圍、法律後果以及牽連作品的處置方法,同時他也質疑「劣跡」可能具有泛道德化趨勢,不適合寫入具體法律。這場討論在網絡上熱度高漲,一度達到380萬人的線上觀看人數,然而在B站開播不到1小時就被封禁,被迫轉為騰訊會議,轉為騰訊會議後又因線上觀看人數超過伺服器負荷而改用微博直播,微博平台則直接以「違反社區公約」為由進行封號,研討會被迫終止引起網絡議論。[9]江蘇法德東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藍天彬表示,相關政策檔案和行業自律對劣跡藝人的定義比較含糊,建議要針對不同程度的劣跡進行不同等級的規制,「既不能一棒子打死人,也不能過分寬容甚至縱容劣跡藝人」。[10]
參見
編輯- 性醜聞
- 吸毒事件:房祖名柯震東吸毒事件、高虎吸毒事件、張耀揚吸毒事件、李代沫吸毒事件、張元吸毒事件、滿文軍吸毒事件、寧財神吸毒事件、何盛東吸毒事件、張默吸毒事件、尹相傑吸毒事件、傅藝偉吸毒事件、宋冬野吸毒事件、陳羽凡吸毒事件
- 偷逃稅事件:范冰冰陰陽合同事件、鄭爽偷逃稅事件、朱宸慧(雪梨)偷逃稅款案、薇婭偷逃稅款事件、鄧倫偷逃稅款事件、吳亦凡偷逃稅款事件、宋祖兒偷逃稅款事件、蔣依依偷逃稅款事件
- 學術不端事件:翟天臨學術風波、仝卓事件、高天鶴作弊事件
- 行為不端事件:鄭爽代孕棄養風波、霍尊性醜聞事件、沈樵、蔡徐坤強迫他人墜胎事件、炎亞綸拍攝未成年人性影像案
- 政治言論及立場事件:畢福劍、孫海英、王喜、趙立新、邱孟煌、張哲瀚、程雷、陳蓉、朱楨、張雲雷、李昊石
- 泄露機密事件:成蕾
- 非法賭博或洗錢事件:周焯華案、郭美美、張繼科涉賭事件
- 械鬥傷人事件:王欣逸、楊家安
- 其他或多起事件:李志、趙薇、高曉松、Angelababy瘋馬秀事件、張嘉倪瘋馬秀事件、高亞麟
- 取消文化、平臺驅逐
- 廣電總局政策與禁令列表
參考文獻
編輯- ^ 9月16日晚上李星文发表的相关微博.
- ^ 网曝“明星劣迹”文件真身 文章姚笛暂时安全. 環球網. 2014-09-25 [2014-10-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劣迹艺人”惩戒复出程序业内首次明确 或被永久抵制. 中新經緯APP. 2021-02-05 [2021-0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12).
- ^ cnBeta.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演艺人员不得在营业性演出中假唱假演. 新浪科技. [2021-02-05].
- ^ 崔曉麗. 国家广电总局打击“劣迹艺人”升格:对其作品或限制播放. 檢察日報. 2021-03-22 [2021-03-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20).
- ^ 国家网信办:严厉打击炒作劣迹艺人行为. [2021-05-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0).
- ^ 中宣部禁「劣迹艺人」转阵地复出 入「劣迹令」者难败部复活. [2021-09-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10).
- ^ 详解"劣迹令"后续:各卫视未受影响 出品方遭重创. [2014-1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14).
- ^ 姚佳瑩. 一场法律研讨会的“直播翻车”始末. 財經 (《財經》雜誌社). 2021-12-21 [2021-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30).
- ^ 他在变相复出?有网友质疑被拉黑. 每日新報. 2024-07-03 [2024-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