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隨機
附近
登入
設定
資助維基百科
關於Wikipedia
免責聲明
搜尋
南平縣 (消歧義)
維基媒體消歧義頁
語言
監視
編輯
南平縣
,可以指:
南平縣
,今
福建省
南平市
延平區
漢高祖
五年(公元前202年)建
南平縣 (湖南)
,縣治在今
湖南
藍山縣
土市鄉土市村。轄今藍山、嘉禾一帶。屬
桂陽郡
。
東漢
、吳、晉、宋、齊、梁、陳因之。
隋
大業
三年(607年),南平併入
臨武縣
,屬桂陽郡。
唐高宗
咸亨
二年(671年)析
臨武縣
,復置南平縣,縣治遷至今
藍山縣
舜峰鎮
城腹村。
唐玄宗
天寶
元年,以境內「山嶺重疊,薈蔚蒼翠,浮空如藍」,改名藍山縣,屬桂陽郡。
這是一個
消歧義
頁,羅列了有相同或相近的標題,但內容不同的條目。
如果您是透過某條目的
內部連結
而轉到本頁,希望您能協助修正該處的內部連結,將它指向正確的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