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德金·亞當斯
約翰·博德金·亞當斯(英語:John Bodkin Adams,1899年1月21日—1983年7月4日),英國普通科醫生,曾被控觸犯詐騙罪名成立,並涉嫌涉及多宗連環謀殺案。[1]
博德金·亞當斯醫生 Dr. Bodkin Adams | |
---|---|
出生 | 英國愛爾蘭安特里姆郡 | 1899年1月21日
逝世 | 1983年7月4日 英國英格蘭伊斯特本 | (84歲)
在1946年至1956年間,有超過160名接受過他診治的病人在可疑的情況下死亡,[2]其中132人按立遺囑以他為財產繼承人。在1957年,亞當斯被控謀殺其中一名病人,但被控罪名不成立,另一宗謀殺控罪則由控方主動撤回,隨後控方被主審法官派翠克·德富林爵士批評為「濫用程序」,促使國會後來質疑控方處理案件的手法。[3]亞當斯的謀殺聆訊在當時成為世界頭條,[4]並被形容為「歷來最重大的謀殺聆訊之一」和「世紀謀殺聆訊」,[5][6]鑑於該案當時以「專家證據」試圖證明亞當斯的「謀殺行徑」,因此也被主審法官形容為「獨一無異」。[4]
亞當斯謀殺案的聆訊也對法律界帶來一些影響。其一,該案確立了「雙重效應原則」,意味醫生為減輕病人痛楚而施行的治療,導致不經意地縮短病人壽命,並不構成謀殺。[7]其二,由於亞當斯的審判程序引起公眾熱切關注,促使當局後來修例容許被告提出以閉門形式進行審判程序。[8]其三,雖然被告本人從未被要求親自答辯辯護,但主審法官在總結案件時認為陪審團不應因此對亞當斯存有偏見。[7]
雖然亞當斯被控謀殺罪名不成立,但在隨後的審訊中,卻被控詐取處方西藥、在遺體火化表格上作虛假陳述、妨礙警方搜查、以及未能保管危險藥品登記冊等13項控罪罪名成立,結果在1957年被判從《醫生名冊》除名,不可執業,但經過兩次失敗的申請後,在1961年獲准從《醫生名冊》復名。蘇格蘭場有關亞當斯案的文件原本要保存75年後,到2033年才獲准公開;[9]但經有關當局特件批准後,相關文件得以在2003年提早重見天日。
參考資料
編輯- ^ The Case of Dr John Bodkin Adams. strangerinblood.co.uk. [February 18,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02).
- ^ Cullen, p. 636
- ^ Cullen, p. 537
- ^ 4.0 4.1 Not Guilty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Time, 22 April 1957.
- ^ Law and Literature, ed. Brook Thomas, p. 149 – quoting Rupert Furneaux. [2012-1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4).
- ^ Times, 11 June 1985, p. 10
- ^ 7.0 7.1 Devlin, 1985
- ^ Surtees, p. 132
- ^ Cullen, p.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