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爾

企業聯合壟斷,經濟學名詞(Cartel)

卡特爾(英語:Cartel;德語:Kartell),或稱獨佔聯盟獨佔利益集團企業聯合同業聯盟行業聯合會等等,是一種壟斷集團,很容易發生在少數資源被數個企業完全掌握的情況下,為了避免過度競爭導致的整體利益下跌,由一系列生產類似產品的企業組成的聯盟,是卡特爾獨佔組織的一種表現形式。[1]通過某些協議或規定,甚至單靠共識來控制該產品的產量和價格,但聯盟的各個企業在生產經營財務上仍舊獨立,這些情況造成了卡特爾不穩定的本質。

例如,一個國家的鋼鐵工業協會,負責統一談判進口鐵礦石的價格與數量的「長期採購協議」,這是一種行業的採購卡特爾。例如,歐佩克是部分石油出口國統一協調產品與售價的卡特爾。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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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歷史上第一個影響力遍及全球的卡特爾是太陽神卡特爾,成立於1924年12月23日,成員包括了德國的歐司朗、荷蘭的飛利浦、法國電燈公司,以及美國的通用電氣[2]主要手段是通過人為降低燈泡的壽命和通過專利授權的生產指標額度控制。

由於各協約成員對利益的追逐不可能對協議滿意,所以協議的持久性和可執行性都會受到挑戰。這種獨佔形勢除了要面對可能的法律制裁外,還要面對來自聯盟內部的危機。OPEC被認為是具有卡特爾性質的組織,雖然其組成成員是國家這個經濟體。但是這個組織協調運作優異,組織成員各方可以從中收益。雖然也有OPEC組織成員出於個體特殊的利益需要違反協議,但規模較小,不足以影響整體的穩定性。部分持有稀有礦產的公司們也會因為集中大量資源而自願組成聯盟哄抬價格、少數持有先進航空發動機技術的公司如波音空巴也是壟斷了全球的民用航空器市場,儘管處於分離競爭狀態,但為了保證市場所能攫取的利潤,雙方對於降低或抬高價格都有一定的默契。

除了公司為組成成員外,第三世界的原料國家,也如OPEC一般,形成各種以國家為主成成員的國際卡特爾。

謝清海於2019年7月把當時香港經濟出現地產霸權,並把之和卡特爾比較。[3]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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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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