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士元 (萬曆進士)

吳士元(?—?),字來復,號長吉,江西南昌府進賢縣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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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江西鄉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考選庶吉士,天啓元年(1621年)授檢討[1],充展書官,教習內書堂,三年二月充實錄纂修官,五年二月為會試同考官,十一月管理誥敕撰文。崇禎繼位,修國史,封晉藩,便道引疾歸里。旋起升右春坊右贊善。四年二月,升左春坊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講、管國子監司業事,遷國子監祭酒,掌南翰林,詔修十三經、二十一史,擢詹事,掌翰林院事。凡明經廷試故事最髦者輒遙授四人,士元謂縻以空名,實錮之也,政府以違例為言,士元力持,竟減往額者二。仕至禮部右侍郎,連疏乞歸,卒贈禮部尚書[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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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十二》:天啓元年七月,授庶吉士吳士元等職,何吾騶、倪啟祚、侯恪、張翀俱編修;蕭命官、姚希孟、朱繼祚、丁進、吳士元、楊世芳、劉宇亮、金秉乾、丁乾學俱簡討;許可徵、楊維新除給事中,可徵戶科、維新兵科。
  2. ^ 《南昌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