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士貞(16世紀—17世紀),元滋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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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世幼孤,祖母潘氏、母沈氏撫訓成立。登天啟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具疏陳乞旌表。授上虞令,虞俗無賴輕死,多服鹽滷自斃圖命,貞出教以鹵致死者不受牒。又豪家欺奪小民,威劫立契,突率僮客掠其室,謂之生燒。貞立寘之法,民間歌曰:謂爾亡命母自苦,吳公不聽食鹽滷。謂爾僮客母太豪,於今我得免生燒。颱風潰海塘,貞捐俸增築。以卓異擢禮科給事中,卒於官,橐不滿數金[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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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常州府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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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光《宜興縣志》·卷十八·選舉志
  • 道光《宜興縣志》·卷二十五·人物誌四
官銜
前任:
何涼
明朝上虞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周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