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凌告示碑
多凌告示碑指兩塊刻於民國七年(公元1918年)的繁體中文碑文,勸禁縣民愛惜環境和動物,由中華民國新疆省鎮西縣的滿族協鎮多凌命令製造。兩碑坐落在今天巴里坤縣西黑溝的西黑溝多凌告示碑和坐落在冰溝的冰溝多凌告示碑。其中西黑溝碑文愛惜環境的勸告,在當時不僅是新疆第一且在中國也並不多見[1]。2014年3月,兩碑同時列入第七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2]。
西黑溝多凌告示碑
編輯西黑溝多凌告示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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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哈密地區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 |
分類 | 石窟寺及石刻 |
時代 | 公元1918年 |
編號 | 7-204 |
認定時間 | 2014年3月13日 |
西黑溝位於天山山脈東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西南8公里的花園鄉南園子村南。西黑溝多凌告示碑位於溝口,河谷西側。告示碑為一塊完整的花崗岩石塊,碑寬近3.5米,厚超過3米,高2.4米。石塊有相對平整的頂部,石塊形狀下寬上窄。新疆省迪化道鎮西縣的滿族協鎮(綠營副將)多凌於民國七年(公元1918年)刻此碑,目的是勸禁規勸當地的鄉民和兵丁,禁止其對森林亂砍亂伐,禁止捕殺生活在這裏的鹿,保護當地水源[3][4]。
西黑溝多凌告示碑東側頂部刻有橫書「本協鎮多示」,後跟碑文共六行,每行四字:「蒲海瑤島,山高水長。西河松景,泉源保障。鹿乃仁獸,不可殘傷。」告示碑的西北側刻有橫書「雲峰山」以及刻有豎書「民國七年」的字樣。告示碑東北角則刻有豎書兩行「軍民不准砍伐」六字。而石塊西側和南側則被現代人刻有文字,對石碑造成了影響[4]。
冰溝多凌告示碑
編輯冰溝多凌告示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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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哈密地區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 |
分類 | 石窟寺及石刻 |
時代 | 公元1918年 |
編號 | 7-202 |
認定時間 | 2014年3月13日 |
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東南6公里有一冰溝,冰溝溝口處有另一塊呈現不規則三角形的花崗岩告示碑,就是冰溝多凌告示碑。碑寬1.7米,厚1.7米,高2米。立碑目的為勸禁人們在此捕獵。碑首橫書「協鎮多示」四字。碑文豎書兩行,內容為「水泉山景,禁止打牲」。後跟「多凌於民國七年頒勒」九字[4]。
參考來源
編輯- ^ 巴里坤西黑沟. 新疆日報網. 2014-10-21 [2021-02-25].[失效連結]
- ^ 关于公布第七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2014-03-13 [2021-02-25].[失效連結]
-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局 (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集成·哈密地区卷. 科學出版社. 2011: 263. ISBN 978-7-03-032568-6.
- ^ 4.0 4.1 4.2 戴良佐. 西域碑铭录. 新疆人民出版總社新疆人民出版社. 2013: 537–538. ISBN 978722815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