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頭巷吳宅

大石頭巷吳宅位於中國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樂橋之南大石頭巷西段南側的35、36、37號,後門通倉米巷,清代古建築,現為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

大石頭巷吳宅
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
所在蘇州市姑蘇區
分類古建築
時代清代
編號588
登錄2006年6月5日

歷史 編輯

相傳此處為清乾隆年間《浮生六記》作者沈復的故居[1]。民國29年(1940)由沈延令售與滬商吳南浦。其孫輩吳瑞華仍住在吳宅第三進,其餘大部分已淪為大雜院。

建築 編輯

吳宅共有三路五進72間,佔地3400平方米,建築面積2590平方米。中路有轎廳、大廳、樓廳等,大門不設門廳,而於牌樓門後築半亭,東西設廊,折南達轎廳。第四、五進坐北朝南,從後門出入。第四進為平屋五間。第五進為樓房五間。宅中原有「樹德堂」「賓香閣」「一枝香軒」「鶴脛軒」「荷花廳」等房間。

宅內現存兩座乾隆年間的磚雕門樓,極為精美,分別在大廳前和樓廳前,大廳前為「舍龢履中」磚雕門樓,刻有精美的花紋。堂樓前的「麐翔鳳游」磚雕門樓,又名「四時讀書樂門樓」。上枋鏤雕福祿壽三星等神仙及猴、鹿等動物。下枋鏤雕四組精妙形象的人物畫,描繪書生四時讀書場景,分別題刻元代翁森《四時讀書樂》詩句:「綠滿窗前草不除」(《春時讀書樂》 )、「瑤琴一曲來薰風」(《夏時讀書樂》 )、「起弄明月霜天高」(《秋時讀書樂》 )、 「數點梅花天地心」(《冬時讀書樂》)。

保護 編輯

1963年門樓列為蘇州市文物保護單位。1982年,大石頭巷吳宅列入蘇州市文物保護單位。2006年6月5日公佈為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編號588。大部分散為民居。 門廳:前石庫門,後歇山半亭。[2]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沈復《浮生六記》卷一《閨房記樂》:「時為吾弟啟堂娶婦,遷居飲馬橋之倉米巷,屋雖宏暢,非復滄浪亭之幽雅矣。」
  2. ^ 大石头巷吴宅. 江蘇省不可移動文物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