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時芳
孟時芳(?—?),字斯盛、晉醇,號芝軒,山西平陽府蒲州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孟時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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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禮部尚書 | |
籍貫 | 山西蒲州 |
字號 | 字斯盛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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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碧山堂集》、《叢篠園集》 |
生平
編輯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山西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成戊戌科進士。初選庶吉士,掌院劉文莊、曾文恪胥器重之。三十一年升翰林院編修,分校三十五年丁未禮闈,四十年擢國子監司業,以御史辱國子生[1],東宮不親講席,皇太孫未出閣,抗疏力爭,時稱得體。遷右諭德,掌南院印篆,購遺書數萬卷,資諸生講習。四十三年升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讀[2],四十七年起升南京國子監祭酒。光宗即位,入為詹事府少詹事,侍講筵,儀容嚴重,議論剴切,光宗嘆息稱善。天啟元年,充實錄副總裁官,尋升禮部右侍郎兼侍讀學士,補經筵講官[3],二年三月遷南吏部右侍郎,轉禮部左侍郎,充實錄總裁官[4],五年晉禮部尚書[5]。值魏璫用事,決計請告致仕去[6]。崇禎元年十月,特詔起復為南京禮部尚書,以病辭,弗至。
家族
編輯祖父孟琳,同知。
參考文獻
編輯- ^ 萬曆四十一年十月,巡城御史李養志拷拶國子生徐光漢,士論譁然。養志恚之,復以號召黨類凌辱,法司上聞,因劾國子監司業孟時芳一味愞熟,漫無約束。時芳言光漢方以救兄被毆,及被非刑,泣吁於臣,夫疑業於監而寄食於兄,此亦事理之常法,所不能強也。寄食於兄而禦侮於人,此意外之變,教所不能防也。至於疏內所指黨類,則各堂班簿無此姓名,於臣何與,而舉以罪臣乎。因引疾求去, 上不允。
- ^ 萬曆四十三年十月,升右庶子兼侍讀趙用光為詹事府少詹事兼侍讀學士掌翰林院事,右庶子兼侍讀盛以弘以原官掌右春坊印信,右諭德兼侍讀周如磐升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讀掌司經局事,右諭德掌南京翰林院事孟時芳、右諭德張邦紀、何如寵各升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讀,右贊善趙師聖升左春坊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講。
- ^ 天啟元年八月,命日講官吏部右侍郎兼侍讀學士盛以弘、禮部右侍郎兼侍讀學士孟時芳、周如磐、左春坊左庶子駱從宇俱補經筵講官,翰林院編修林釺、侯恪、簡討姜逢元、蕭命官、吳士元、楊世芳、姚希孟充展書官。
- ^ 天啟三年三月,改南京吏部右侍郎孟時芳為禮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充 實錄副總裁官。
- ^ 天啟五年八月,升禮部左侍郎孟時芳為禮部尚書,掌詹事府事。
- ^ 天啟六年六月,禮部尚書協理詹事府事孟時芳四疏乞休,許之,命馳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