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廷猶太人
在早期現代,宮廷猶太人/宮廷代理商(德語:Hofjude / Hoffaktor,意第緒語:הויף איד / קאַורט פאַקטאַר,Hoyf Id / Kourt Faktor)指的是專門幫助歐洲(主要是德意志地區)王族與貴族管理財政的猶太銀行家,前者有時也會找他們借貸款。作為回報,宮廷猶太人能從貴族們那裏得到社會特權,在某些情況下,甚至能被授予貴族地位。10-13世紀的西班牙後倭馬亞王朝、埃及法蒂瑪王朝等伊斯蘭政權中也有宮廷猶太人。[1]
後世所謂的宮廷猶太人最早出現於中世紀盛期。中世紀的教會禁止基督徒從事高利貸職業,猶太人則不受此限制。因此,部分猶太人選擇從事金融業[2]。當時的王族、貴族以及教會會從貨幣兌換商(money changer)處借錢,或僱傭他們為財務官。這些人中最著名的是林肯的亞倫(Aaron of Lincoln,約1125-1186)和斯特拉斯堡的維維林(Vivelin of Strasbourg,?-1347年後)。一些猶太裔財務官會藉助家族關係為主公提供資金、糧食、武器、彈藥、黃金以及貴金屬。
絕對君主制政體在中歐地區發展起來後,很多國家的皇室都通過猶太人(大部分都是阿什肯納茲猶太人)來籌款。這些猶太人藉此積聚個人財富,取得政治與社會影響力,但宮廷猶太人在基督教世界中主要靠基督徒貴族以及教會來建立自己的社會關係網。由於猶太人在基督教世界地位不穩,有些貴族就故意欠款不還。若自己的主公死了,那猶太財務官就可能遭流放或處決。最著名的案例發生在1737年,當年,符騰堡公爵卡爾·亞歷山大逝世,接着他的猶太財務官約瑟夫·蘇斯·奧本海默就被送上法庭,最終被處死。為避免遭到如此下場,18世紀末,有些宮廷猶太銀行家——如塞繆爾·布萊希羅德(Samuel Bleichröder,1779-1855)、邁爾·阿姆謝爾·羅斯柴爾德、阿倫·埃利亞斯·塞利格曼(Aron Elias Seligmann)就開始遠離皇室,最終建成了屬於自己的、完全成熟的銀行。[3][4]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10-13世纪伊斯兰政权中的宫廷犹太人. [2023-03-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3-02).
- ^ 宫廷犹太人. [2023-03-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3-02).
- ^ Backhaus, Fritz. Mann, Vivian B.; Cohen, Richard I. , 編. From Court Jews to the Rothschilds: Art, Patronage, and Power 1600–1800. New York: Prestel. 1996: 79–95. ISBN 3-7913-1624-9.
- ^ Tegel, Susan. The Jew Süss: His Life and Afterlife in Legend, Literature, and Film. London: Continuum. 2011. ISBN 978184725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