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峽路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3年5月7日) |
乾德三年(965),北宋滅後蜀,初置「西川路」。治所在成都府(今四川省成都市)。
開寶六年(973),分「西川路」置「峽路」。
太平興國二年(977)二月,再「分西川為東、西兩路,各置轉運使、副使」。西川西路(即西川)仍治成都府,西川東路(即東川)析治綿谷利州(今廣元),川峽地區遂並列為「成都西川路、廣元東川路、奉節峽路」三大政區。此時,興元府(今漢中)改隸廣元東川路,而梓州(今三台)仍屬成都西川路。
宋朝「西川、東川、峽路」之政區命名並非新創,皆源自隋唐以降川峽盆地(今四川盆地)地理舊有稱謂。「西川」特指以益州(成都)為中心的今川西平原及其周邊一帶,這裏的「川」指平地、平原之意;「峽路」特指以三峽夔州(奉節)為中心的今川江水道以及川東鄂西山地,這裏的「峽」隋唐亦稱「巴峽」,泛指四川盆地東部的峽江峽谷;「西川」與「峽路」之間四川盆地丘陵地帶則為「東川」,歷史上或併入西川,或歸入峽路,無常態。
太平興國七年(982),「廢東川轉運使並屬西川」,利州(今廣元)及其所屬興元府(今漢中)重新歸隸成都西川路,川峽盆地復為「成都西川路、奉節峽路」兩大政區(即川峽路)。
淳化年間,成都西川時逢大旱,餓殍載道,民不聊生。四年(993)初,青城縣(今都江堰)農民王小波、李順等人藉機起事;五年(994)正月,李順帥眾攻成都,「己巳,城陷。(新知成都府郭)載與運使樊知古斬關而出,帥餘眾奔梓州」。西川農民暴動殃及整個川峽盆地,前後持續2年有餘才平息。成都府重新降為益州,仍治成都縣。
至道三年(997年),《長編》卷42載:「是歲,始定為十五路:一曰京東路,二曰京西路,三曰河北路,四曰河東路,五曰陝西路,六曰淮南路,七曰江南路,八曰荊湖南路,九曰荊湖北路,十曰兩浙路,十一曰福建路,十二曰西川路,十三曰峽路,十四曰廣南東路,十五曰廣南西路。」,
其中,川峽地區循舊制,仍置「成都西川路、奉節峽路」。 其中: 成都西川路(直屬京縣1、縣117)領:益州、眉州、蜀州、彭州、綿州、漢州、嘉州、邛州、簡州、黎州、雅州、茂州、維州、陵州、永康軍、興元府、利州、洋州、閬州、劍州、巴州、壁州、集州、文州、興州、蓬州、龍州、(直屬)三泉縣。 奉節峽路(縣92)領:夔州、黔州、施州、忠州、萬州、開州、達州、涪州、渝州、雲安軍、梁山軍、大寧監、梓州、遂州、果州、資州、普州、昌州、戎州、瀘州、合州、榮州、渠州、懷安軍、廣安軍、富順監。
咸平三年(1000)正月,成都西川路王均兵變,「(牛)冕及轉運使張適縋城出奔漢州」。「朝廷調施、黔、高、溪州蠻子弟以捍賊,既而反為寇」,奉節峽路轉運使丁謂提兵平叛,「(丁)謂至,召其種酋開諭之,且言有詔赦不殺。酋感泣,願世奉貢」,始定川峽兩路。宋廷深感「西蜀遼隔,事有緩急,難以應援」,四年(1001)三月,遂分成都西川路,置「成都益州路、廣元利州路」;分奉節峽路,置「奉節夔州路、三台梓州路」。且「四路」均統一以各自行政治所地命名。即:
其中,原成都<西川路轉運使>馬亮任成都「益州路」轉運使,原成都<西川路轉運副使>張志言則改任廣元「利州路」轉運使;
原奉節夔州<峽路轉運使>丁謂任奉節「夔州路」轉運使,原奉節夔州<峽路轉運副使>李防則改任三台「梓州路」轉運使。
尤以<夔州路轉運使>丁謂"才高八斗",擅長經管,官至北宋宰相,封晉國公,是北宋早期名臣之一。
川峽四路中,「成都益州路、奉節夔州路」為原有的兩大舊路,其行政治所比較固定。嘉祐四年(1059),益州路先更名「成都府路」;其後,嘉祐六年(1061)益州重新改成都府,治所不變。
後分置的「利州路、梓州路」兩路,行政治司則變換繁雜。尤其宋蒙戰事之後,利州路轄區和軍政中心的變遷更是頻繁。北宋初,之所以得名「利州路」而非「興元府路」,就是因該路行政治所一直設在廣元利州,而非漢中興元府。《輿地紀勝》卷183:「皇佑三年(1051),提、轉不許同在一州,故憲居興元,而漕居利州」。可知此時利州路漕司還在廣元利州,漢中興元府仍隸屬廣元利州路。北宋後期,只因西北戰事緊迫,利州路軍政合制,行政治所才遷移漢中興元府。建炎南渡後,「利州路」開始東、西分治。終南宋一世,利州東、西路時分時合,達九次之多。
梓州路行政治司初治三台梓州,因「去戎、瀘地遠,或戎人緩急寇邊,難於應接」,大中祥符年間遂遷治資州(今資中) ,但不久還治梓州;「皇祐中,田況請復置司遂州」,於是又遷治遂州(今遂寧),之後再次復還舊址梓州。徽宗末期,北宋已是風雨飄搖,重和元年(1118)梓州改潼川府,梓州路隨之更名「潼川府路」。「徽宗一朝,侈大其制,凡建府二十又四。南渡諸帝,踵跡前王,又建府二十又二。故至南宋末,有宋一代,凡有府六十」。宋徽宗之後,凡建府者多非節鎮大藩,有尊號已無尊位之實。如夔州路之恭州改重慶府、忠州改咸淳府,廣南路之英州改英德府,均為最末等軍事州、下州奢府名,仍標舊制;各府之屬縣,也並未因改府而升其地望為次赤、次畿。
兩宋時期,地方行政實行三級管理制:一級行政區為「路」;二級行政區為「州、府、統縣的軍和監」;三級行政區為「縣、不統縣的軍和監」。州府是統縣政區的主體,分為六等。《宋會要·職官》:「凡州之別有六,曰都督,曰節度,曰觀察,曰防禦,曰團練,日軍事(刺史)」,地方州府以置設都督府者為尊。據《元豐九域志》載,元豐時有都督府二十:兗州、徐州、陝州、潞州、揚州、杭州、越州、福州、慶州、延州、廣州、洪州、遂州、利州、夔州、秦州、渭州、桂州、容州、邕州。徽宗大觀年間又增京兆府、太原府、西寧州、鄆州、融州為都督府。「川峽四路」中,僅夔州(今奉節)、利州(今廣元)、遂州(今遂寧)曾為都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