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馬歷史

特定历史

巴哈馬是位於加勒比海東北部的群島國家。

早期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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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許多年前,歷史學家[誰?]認為在17世紀之前,沒有歐洲國家在巴哈馬殖民。然而,最近的研究發現多個來自西班牙、法國、英國和其他美洲的人們嘗試在巴哈馬進行殖民活動。1565年,有法國人在阿巴科定居。他們在1625年再次進行嘗試。1648年,一群來自百慕達的人們航行至巴哈馬建立一個殖民地。

西班牙佔領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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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巴哈馬國諸島原為印地安人阿拉瓦克部族居住之地。1492年,克里斯托弗·哥倫布首航新大陸,最先到達的就是群島中的華特林島,當時哥倫布命名其為「聖薩爾瓦多」。

1513年,西班牙波多黎各都統德·利昂聞說群島中有「青春泉」,能使人返老還童,遂率領艦隊來此考察,由於當地各島多淺灘,故名之為「巴哈馬」,意為「淺灘」。後西班牙將巴哈馬劃歸古巴殖民當局管轄。

16世紀後半期,由於古巴缺乏勞動力,當地絕大部分土著居民被擄去做苦工,使得當地長期處於廢棄狀態。其後,英國利用這些島嶼作為海盜基地。

英國佔領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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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9年,英國宣佈佔領巴哈馬,並將此地封與貴族羅伯特·希思。1648年,英國建立第一個殖民據點,並將巴哈馬劃歸百慕達總督管理。1660年,最大城市查爾斯頓建立,後改名拿騷

1718年,英國委任伍茲·羅傑斯為首任巴哈馬總督,打擊海盜活動,使巴哈馬逐漸成為貿易重鎮。

美國獨立戰爭期間,西班牙發兵佔領巴哈馬,後根據1783年《巴黎和約》交還英國。大批原北美殖民地南部的保皇黨人遷居至此,使棉花種植業一度成為巴哈馬的支柱產業,從西非販運而來的黑人奴隸成為主要勞動人口。

1787年,英國皇室贖回巴哈馬的地權,將其改為直轄領地。1834年,宣佈放棄奴隸制

二戰期間,美國從英國租借了巴哈馬的一些島嶼為軍事基地。

1964年1月,巴哈馬獲得內部自治地位,內政由當地議會選舉出的總理自行治理。1967年首次舉行普選。

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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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7月10日,巴哈馬國正式宣佈獨立,仍留在英聯邦中,奉英國君主為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