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壤市民證韓語:평양시민증)是居住在平壤市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17歲以上公民的身份證明,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安全機關(相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機關)發給。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公民登記法》(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 공민등록법)規定,朝鮮社會安全機關對居住在平壤市的17歲以上的公民發給平壤市民證。[1]

公民證一樣,申請平壤市民證也需要提交居住登記申請書,居住登記申請書應註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居住地等。[1]。平壤市民證上註明居住在平壤的市民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居住地、婚姻關係、血型等信息。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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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北韓法令集 上 (PDF). nknews.org. 2017年10月 [2018年4月].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1-11-30) (韓語). 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 공민등록법(2015년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