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回收
廚餘回收,是將家庭及餐飲業者產生的廚餘與一般垃圾分開,予以回收再利用。
廚餘為一般家庭垃圾中水分的主要來源,也是垃圾發臭的主要原因之一,然而廚餘是可再利用的資源,以廢棄物模式處理形同浪費。依據香港環境保護署的統計,2012年香港家居廚餘量及工商業廚餘量分別為每日2,528公噸與809公噸,合計達每日3,337公噸,佔都市固體廢棄物的36%;[1]而依據台灣的調查資料顯示,廚餘亦佔整體垃圾成分的30%~40%。若能將廚餘與其他垃圾分離回收與再利用,將有利於資源永續利用;若再透過免費回收廚餘的政策,更可讓民眾減少垃圾處理費用的負擔。[2]
然而廚餘回收的儲存場地亦衍生出空氣污染問題。以台灣的實施經驗為例:過去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設有廚餘儲存場,由於發酵過程產生惡臭,影響遊客觀感,因而遷往環保局所在地的大城北。不過仍然因為惡臭以及儲存場位於水源保護區及農耕區內等問題,引發當地民眾抗爭,要求限期遷移。[3]
參考文獻
編輯- ^ 《香港固體廢物監察報告:二○一二年的統計數字》,環境保護署,2014年1月,第9頁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5-01-10.
- ^ 《家戶廚餘回收政策說明》,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官網. [2015-01-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10).
- ^ 劉禹慶,《〈南部〉廚餘場惡臭 澎湖大城北村民抗議》,自由時報,2009年12月17日. [2015年1月1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