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欽禮
張欽禮(1927年—2004年5月7日),河南省蘭考縣南彰鎮張莊人,194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54年任蘭考縣縣長,曾與焦裕祿共事。文化大革命結束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公職,被判刑十三年。
早年
編輯父親張元謀,母親師華清。張元謀在第一次國共內戰時期曾參加過由吳芝圃領導的濉杞太農民起義。張欽禮1943年參加中共地下黨活動。194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建國後
編輯1954年蘭封、考城兩縣合併為蘭考縣時擔任縣長。1957年「反右」時,有幾個知情者貼出大字報,揭發蘭考縣委組織部部長孫躍堂:孫躍堂霸佔了一名現役軍人的未婚妻,等這名軍人從軍隊退伍復員回來後,孫躍堂又捏造罪名將其打入監獄。200多名幹部在這張大字報上簽名支持,當時的河南省委組織部部長趙文甫是負責反右運動的官員之一,他要把這些簽名者全部劃成右派,而張欽禮反對這樣做,於是被「降級處分,內部控制使用」。1958年秋,參加河南省召開的地、縣兩級秋糧徵購大會,他批評省委帶頭搞浮誇,並批評了省委第一書記吳芝圃,他隨即被批鬥,戴上了「右傾機會主義分子」的帽子,被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留黨查看一年,送蘭考縣老君營農村接受群眾監督勞動改造。在農村勞動改造期間,張欽禮住在草庵里,到農民家裏吃飯,那時候村里開始鬧饑荒,村民只能偷偷往外討飯,有人開始餓死。張欽禮在1960年10月28日給周恩來總理寫信,向總理反映河南的實情。信的內容大意是:「河南省委第一書記吳芝圃等省委領導壓制民主,堵塞言路,不讓人講話。許多抵制浮誇風、共產風的好幹部好黨員橫遭批鬥,開除黨籍;好多群眾逃荒要飯,有的餓死,聽說信陽的群眾餓死很多,呼求總理快來救救河南人民」。寫好信之後,他不敢通過郵寄的方式,決定坐火車到北京找周恩來總理。經過一番周折,1960年12月9日上午10時,周恩來在北京中南海接見了。後中央派劉建勛接替吳芝圃擔任河南省委第一書記。1961年冬,劉建勛代表省委正式給張欽禮平反,恢復了縣委副書記和縣長的職務,補發的三年工資1246元被張欽禮全部捐給了蘭考縣救災辦公室。劉建勛以河南省委發文:凡在反對浮誇風中受處罰的同志,他們的問題一風吹。[1][2]
1962年12月,焦裕祿調任蘭考縣委第二書記(當時第一書記空缺),得到了時任縣委副書記張欽禮為首的一批本地幹部的大力支持,焦裕祿大膽為兩千多蒙冤的基層幹部平反,並讚揚那些抵制浮誇風、共產風的幹部,為他們恢復原職原薪、恢復黨籍,有的提拔重用。當時技術員魏鑒章、朱里楚正在蘭考搞農桐間作實驗。由於這項科研成果適宜在沙地試驗推廣,所以選在蘭考。由於環境非常艱苦,這兩位來自南方的年輕人萌生退念。焦裕祿立即通知糧店全部供應他們大米。這在當時飢餓的年代,已經超出了廳局級幹部的資格。這項研究成果大獲成功,在蘭考、豫東和全國部分沙地大面積推廣,聯合國都派官員來豫東考察。蘭考有四個村子,在那個饑荒年代,支部書記帶領群眾尋找一切能活下來的方法,焦裕祿封他們為四杆旗(村):「秦寨的決心」、「雙楊樹的道路」、「趙垛樓的幹勁」、「韓村的精神」。焦裕祿組織120人的調查研究組,調查摸清了風沙、鹽鹼、內澇的這三種災害的詳情,制定了一整套除三害的規劃。焦裕祿在蘭考工作期間得到了張欽禮、卓興隆、潘子春、藺永沛、樊哲民(他們以後都遭受迫害)等人的鼎力相助。[1]
焦裕祿在蘭考任職的一年零四個月任期上,在針對風沙、鹽鹼、內澇「除三害」、幫扶困難群眾生活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績,後被樹立為中國共產黨優秀幹部代表。1964年5月14日焦裕祿病逝後,張欽禮以副書記職務主持縣委全面工作。1964年8月,河南省在豫東民權縣召開全省沙區造林會議,時任蘭考縣委副書記張欽禮代表蘭考縣作典型發言,除了介紹蘭考縣的造林成績和經驗外,還介紹了已故縣委書記焦裕祿對蘭考縣除「三害」作出的重大貢獻和許多感人事跡。主持會議的副省長王維群提出應該很好地學習、宣傳焦裕祿同志。會議結束後不久,河南省委便做出了向優秀共產黨員焦裕祿學習的決定。[3]
1965年5月,開封地委任命了縣委第一書記,張欽禮繼續作為副書記負責抓面上的生產工作。1966年2月7日,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播發了新華社記者穆青、馮健、周原采寫的《縣委書記的榜樣——焦裕祿》的長篇通訊,引起了極大的社會反響;該通訊中稱張欽禮是焦裕祿的「親密戰友」,這也導致了張欽禮此後的政治起伏。[4]
文革
編輯1964年下半年四清運動開始了。地委派來宣傳部長秦一飛任團長、周化民為副團長的四清工作隊,張欽禮被清查批鬥了半年多,什麼問題也沒有查出。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後,蘭考的四清工作團立即改為文化大革命領導小組,由副團長周化民任蘭考縣委第一書記。1966年9月間,縣委借用來蘭考串聯的紅衛兵的名義,向全國發出了傳單:「新華社寫的《縣委書記的榜樣——焦裕祿》是一株修正主義大毒草,理由是沒有寫階級鬥爭。材料由張欽禮提供,他藉此出名,是 '政治扒手'」。秦、周給張欽禮戴上兩頂帽子:「反對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和 「五七年的漏網右派」,每天被拉到蘭考大街上游斗數次。1967年1月29日,開封軍分區介入蘭考的文化大革命,當天下午1時到達,立即開始逮捕當年焦裕祿的得力助手、重用的人才、提拔的幹部、在全縣樹立的一批先進生產隊的幹部、群眾,甚至焦裕祿結交的農民朋友。到2月22日,共逮捕了1206人。張欽禮和縣委七名常委、十個公社黨委書記、四杆旗(村)的幹部群眾一千二百多人,全部被投入監獄;全縣六千多名黨員中有四千名被開除黨籍。秦一飛、周化民等人馬把焦裕祿紀念館砸毀,把館內全國捐贈的幾萬冊書籍和宣傳焦裕祿事跡的有關資料付之一炬,焦裕祿墓前的碑文塗抹得看不清字文,新華社記者的那篇通訊被列為禁書;除三害工地上的一切設備也都被砸爛。
張欽禮在獄中半年多的時間裏,遭受了極大的人身摧殘。1967年7月20日,周恩來在北京召集各派群眾組織代表,主持解決河南問題的會議,了解到了張欽禮的處境,周恩來指示河南省軍區司令員張樹芝限日把張欽禮送到北京。1967年7月25日,下午一點半,周恩來在京西賓館接見河南支左部隊的軍官說:「河南真正的無產階級革命造反派,是鄭州的二七公社、開封的八二四、洛陽的……」。當時河南省委第一書記劉建勛、書記處書記紀登奎首先表態支持這兩個造反派組織。張欽禮支持的群眾造反派組織「衛焦司令部」聲明支持開封的「八二四」。[1]
1967年張欽禮從北京回到蘭考後,擔任蘭考縣革委會主任。他首先從監獄中放出被秦、周逮捕的一千二百多名幹部群眾,恢復了四千名黨員的黨籍,整修了焦裕祿紀念館,然後繼續實施焦裕祿生前制定的除三害規劃。他帶領群眾,用一年多時間,利用黃河水淤灌二十二萬畝鹽鹼地為良田,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而這些都成了日後他的「罪行」。1971年初省委副書記王新說:張欽禮在蘭考搞劉少奇的生產黨,派人到蘭考批鬥他,然後又撤了張欽禮革委會主任的職務,把他送到信陽大別山軟禁起來。張欽禮在大別山被軟禁了五百四十多天。九一三事件後,王新很快被捕。[1]
1972年6月7日,周恩來指示張樹芝在三天內把張欽禮和領導修建紅旗渠的林縣縣委書記楊貴送到北京去見他。張欽禮回到河南,繼續坐鎮蘭考,日以繼夜地帶幹部群眾和三害鬥爭,在前後六年多的時間裏他們的成績是:引黃淤灌出26萬畝沙荒鹽鹼地為良田;種植了56萬畝農桐間作地(區);建立了60個縣、社工廠,填補了蘭考歷史上沒有工業的空白。僅縣辦的16個工廠,年產值4000多萬元,稅利760多萬元,糧食產量由1962年的6000萬斤增加到三億兩千多萬斤,人均800斤,家家有餘糧。蘭考也由老缺糧縣,到1976年,已上繳給國家3000萬斤糧,100萬斤皮棉,80萬斤油料。[1][2]
晚年
編輯1976年粉碎四人幫後,全國開始了揭批查「四人幫」分子的運動。周化民因鎮壓「衛焦司令部」和張欽禮有功,被提升為商丘地委書記。此時的蘭考縣卻劃歸商丘管轄。周化民清查張欽禮得到當時省委戴蘇理和主管政法的省委副書記趙文甫的支持,兩人負責河南的清查工作。五七年反右時趙文甫在蘭考和張欽禮就有一場爭論;在中央工作的楊貴確認最後給張欽禮定案的就是戴蘇理。[1]
文革八年,張欽禮和秦、周在蘭考各支持對立的群眾組織,雙方鬥爭的實質,用張欽禮的話說:是捍衛和砍倒焦裕祿這面旗幟為焦點的兩條路線的鬥爭。張欽禮的判決書上寫:張犯在蘭考捏造了一個所謂「兩線一點」的反革命謬論,致使周化民同志遭到殘酷迫害。張欽禮被總理解救後,無法完全控制他所支持的群眾組織不批鬥秦一飛、周化民,但這兩人始終受到蘭考支左部隊的保護,從來也沒有進過監獄,也沒有遭受過軟禁。[1]
1977年11月13日,中共河南省委免去張欽禮開封地委書記兼蘭考縣委第一書記職務。1978年2月13日,河南省委決定批判張欽禮;2月28日,把已調到外地的張欽禮送交蘭考人民批判[5]。1978年10月16日,張欽禮在蘭考縣治黃淤灌水利工地上被逮捕。1978年11月21日,《河南日報》頭版刊登新聞:「中共河南省委決定依法懲辦反革命分子張欽禮。」其罪名是:「惡毒攻擊中央領導」、「反黨亂軍,踐踏社會主義法制」、「殘酷迫害革命幹部」、「擅自扒堤決口,破壞工農業生產」。[1]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商丘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張欽禮有期徒刑十三年。張欽禮上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但改按煽動打砸搶迫害幹部的性質定罪。因張欽禮一案和「衛焦司令部」組織所涉及的清查對象有四千多人,其中一百二十人判刑,其餘或開除公職,或開除黨籍。焦裕祿生前樹立的四杆旗(村)幹部的命運更慘,趙新貞被判刑十年,他在獄中得了「水腫病」,第十個年頭才允許保外就醫,出來就死了。雙楊樹的支部書記王發祥因「罪證」不足不能宣判,在隔離室審查十年,第十個年頭死在隔離室。趙垛樓的支部書記李運祥判刑六年,在獄中癱瘓,刑滿出獄不久就死了。韓村的支部書記楊素蘭是位女性,聞訊逃跑,在外流浪了四年。[1]
判決後,張欽禮從河南省鄭州監獄轉到河南省新安監獄服刑。1990年5月20日保外就醫出獄。出獄後無黨籍、無公職、無基本生活保障,靠兒女贍養。2004年5月7日張欽禮去世,5月13日火化,5月17日下葬時數以十萬計的蘭考縣群眾自發為其送行。
影視形象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陳健. 为张钦礼所做的申诉. 中國焦點. 2004, (1).
- ^ 2.0 2.1 [ http://www.yhcqw.com/28/9542.html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新華社高級記者陳健:「張欽禮一案的前前後後」《炎黃春秋》
- ^ 《“县委书记焦裕禄”被树为典型始末》,发表于[[人民网]],2014年08月28日. [2014年9月1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
- ^ 劉俊生:《蘭考有個張欽禮——宣傳學習焦裕祿的幕後故事》,《黨史文匯》 2007年12期
- ^ 任彥芳:《張欽禮的悲劇》,載《百年潮》2005年第2期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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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龐傳文 |
中國共產黨蘭考縣委員會書記 第一書記 1972年12月-1973年12月 1973年12月至1977年11月 |
繼任: 刁文 |
前任: 首任 |
中國共產黨蘭考縣革命委員會核心小組組長 1970年3月-1971年4月 |
繼任: 龐傳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