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似渠
生平
編輯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科舉人[1],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進士,授寧波府推官,以興革爲己任,嘗攝慈谿縣事,邑舊貢芽茶二百六十斤,日久茶盡而責辦如故,公知爲民害,即統用官價市買,一毫無取于民,且著爲令,民甚德之[2]。在任六年,以母艱去。三十年擢湖廣道監察御史[3],與給事中錢夢皐、御史于永清皆爲首輔沈一貫浙黨之成員。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京察,吏部左侍郎楊時喬乃與都御史溫純力鋤政府私人,錢夢皋、張似渠、于永清、蔣以化等人,咸在察中,又以年例出給事中鍾兆斗于外。一貫大慍,密言于帝,留察疏不下[4]。
家族
編輯原籍湖廣麻城,後徙居四川巴縣。高祖張本入山作苦行頭陀,終年九十。曾祖張伯紀,終年八十三。祖父張鵬,祖母郭氏。父張廷言(?-1579年),字國聽,贈寧波府推官;母沈氏,封孺人。娶余氏,繼娶劉氏,生子賡南、夢南[5]。
參考資料
編輯- ^ 《巴縣誌》
- ^ 《四明談助》
- ^ 萬曆三十年十月乙巳,試御史金忠士劾左通政李應策在戶科時,物議沸騰,俸居兵科都給事侯先春之下,躐等先升,貪戾險詐,與南企仲、趙邦清三人為一黨,應策尤善鑿空說謊,愚陷善類,所謂一蔡京足以兼二人也,彼二人既敗,應策不宜獨儼然九列,請亟罷斥以為人臣戒。詔下所司。
左通政李應策上疏自明,備引往年曾參江東之等四人,招尤吳人金忠士貪酷,不應行取,為徐申、梅守峻所庇。又臣在科臣與吳八科臣侯先春、張輔之論事,有所指觸。而勘科楊應文東行查兵查餉,皆臣職掌,既還圖升,恐臣有後言,凡此皆忠士所倚為腹心,臣不識忌諱,遂為彼輩側目切齒,而發于忠士。乞 皇上亟罷臣以快私憤,並明區區為國真心。詔下所司。
湖廣道御史張似渠疏言李應第辯金忠士疏,見其平日助趙邦清,誤劉九經藉手操戈似矣,但詆金忠士行取訏單,何不發覺于咨訪之時,而藉口于彈射之日,乞重加屏斥。疏中意謂應第秦人植黨者也。
乙卯左通政李應策因都給事中楊應文、御史張似渠、康丕揚交章論劾,復上疏自明,而極言張輔之、侯先春、楊應文營求推轉,至黨同十餘人,驅逐秦中諸臣異已者不遺餘力,乞賜密察,以昭公道。詔下所司。 - ^ 萬曆三十三年三月,直隸巡按御史蔣以化以考察留用引疾乞罷,不報。直隸巡按御史張似渠、陝西巡按御史楊文以考察留用,引疾乞罷,不報
- ^ 余寅《明故敕封文林郎寧波府推官張君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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