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守約 (嘉靖乙丑進士)
張守約(1535年—?年),字希曾,號鳳臺,廣西桂林府永福縣人,民籍,治《詩經》。
張守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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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金華府知府 | |
籍貫 | 廣西桂林府永福縣 |
出生 | 乙未六月初十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配梁氏,封孺人 |
親屬 | (子)張素藴(舉人)、張素養(貢生)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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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六月初十日生,行三,由四川新都縣學教諭中式廣西鄉試第五十五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八十六名[1]。年三十一歲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二百二十八名進士。吏部觀政,四十五年二月授南昌府推官,隆慶三年(1569年)八月考選陝西道御史,差巡鹽兩淮。萬曆元年(1573年)三月巡按廣東,聲震天下。二年六月患病。三年二月京考。七年八月降道州判官,八年十二月升黃州府推官,九年六月升廬州府同知,十年八月升金華府知府,十三年七月致仕。有《西臺奏議》。
家族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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