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應天鄉試舉人,天啓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授福建晉江縣知縣,時鄭芝龍尚未授招安,劉香諸寇方熾,張魯得簡選精銳,防布要衝。又令縣民什伍相保,賊不敢窺伺。減監課雜派萬餘金,歲省供億銀八千餘兩。以丁憂去官歸。
崇禎二年(1629年)補昌樂縣。其邑地處山東要道,自己巳清兵入關,城中多警,張魯得拊循有方,境內安堵。又裁撤馬頭冗費,省倉夫供應銀,廉平稱最。卒於任內,兩邑並祀名宦[1]。
祖父張憲臣,字欽伯,嘉靖己未進士,官雲南按察使。弟張魯唯,萬曆四十一年癸丑科進士,官福建左布政使。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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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薛邦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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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晉江縣知縣 1625年-16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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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姚孫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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