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汝楠(1584年—1642年),伯棟,號讓木福建莆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初授會稽縣知縣,升禮科給事中,上疏追論紅丸案,謂李可灼不宜榮賞,崔文昇不可赦還,忤旨幾死。旋巡視京營,轉吏科給事中,上疏彈劾魏忠賢,但皇帝不予理會。隨即被派出使海外冊封,回京後再次率六科諫官伏闕上疏,被魏忠賢矯詔奪職削籍。崇禎改元,起為大理寺丞,歷太常寺卿、兵部右侍郎,改左侍郎,以議剿寇與當權者異同,遂乞休歸。在家建岸圃莊園,董其昌為作《岸圃大觀》圖,諸多名流俱有題詠。優遊綠野十餘年。崇禎十五年(1642年)四月,卒於家,享年五十九。[1]

家族 編輯

曾祖彭大治,正德九年(1514年)進士,官韶州知府。祖父彭文質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進士,官至廣西布政使司左參政。父彭憲章,不仕。

有子彭士瑛,字燦斯,明亡後追隨朱繼祚反清復明。順治三年(1646年)冬,清軍攻破興化城,全家殉難。

引用 編輯

  1. ^ 《福建通志》載:「彭汝楠,字伯棟,文質孫,萬曆丙辰進士,知會稽縣,擢禮科給事中,追論李可灼不宜榮賞,崔文升不可赦還,忤旨,幾殆。旋巡視京營,轉吏科,疏糺逆璫冒秩濫蔭及虛耗錢糧等事,不報。隨有冊封海外之役,陛辭,復上言楊漣參魏忠賢疏,罪狀著明,未蒙處分,語極激切。及復命,又率六料伏闕請省刑薄斂,以回天變。魏璫矯詔奪職。崇禎改元,起大理丞,歷升兵部左侍郎,以議剿寇異同,遂乞休,年六十卒。」祁彪佳《祁彪佳日記》第十二卷《壬午日曆》載:「二十四日,同三宜、空林兩師及季超兄、翁艾弟游寓園。章友過訪。得趙呦仲、夏彝仲、方翊祚書,知彭讓木於四月間逝世,為之悵然。」

參考文獻 編輯

  • 《橫塘彭氏族譜》
官銜
前任:
史垂則
明朝會稽縣知縣
萬曆年間-天啟年間
繼任:
黃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