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修瓚(1887年—1957年3月6日),字君亮,男,湖南常德人,中國法學家。

戴修瓚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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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7年出生於常德柳葉湖畔戴家崗村。1905年畢業於南京兩江師範學堂。嗣後公費留學日本中央大學法科。1912年回國,任北京政法大學法律系主任兼教務長,協助宋教仁創辦民國大學,後任北洋政府司法部僉事、總警察廳警察官、京師地方警察廳警察長、河南省司法廳廳長。1927年任國民政府最高法院首席檢察官。曾任北京朝陽大學上海法學院中國公學北京大學法律系教授兼系主任。抗戰爆發後曾任昆明西南聯合大學法律系教授兼系主任、重慶復旦大學法律系教授兼系主任、國立中央大學法律系教授,抗戰勝利後兼任南京中央大學法律系主任,中華民國教育部部聘教授。後,因不滿蔣介石發動內戰離職,於1948年底回到常德。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委員、國務院參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席,九三學社中央委員。

1957年3月6日在北京病逝,享年70歲,葬於北京市八寶山革命公墓[1][2]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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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行為》
  • 《商事法規指導大綱》
  • 《票據法》
  • 《保險法》
  • 《商法總則》
  • 《海商法講義》
  • 《民法債編總論》
  • 《民法債編各論》
  • 《刑事訴訟法釋義》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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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戴修瓚[失效連結],常德市人民政府。
  2. ^ 戴修瓚,東南大學校友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