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漢朝(1960年11月29日),男,漢族,河北深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西南政法學院法學系訴訟法學專業本科畢業,北京大學法學院法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歷,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系訴訟法學專業在職法學博士。二級大法官[1]

生平 編輯

1978年9月,在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1981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7月參加工作,任河北省石家莊郵電學校教師。1984年8月,進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任經濟審判庭書記員。1986年9月,任經濟審判庭助理審判員(正科級)。1988年12月,任經濟審判庭負責人。1989年7月,任經濟審判庭副庭長。1993年2月,任經濟審判庭庭長。

1994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審判員。1995年5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調研組組長。1996年12月,任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其間:1994年7月-1997年7月,在北京大學法學院法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2002年,當選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2003年4月,任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正廳級,其間:2000年9月-2004年1月,在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系訴訟法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2006年11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2007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司法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008年5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辦公廳主任、司法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009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辦公廳主任。2009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辦公廳主任。2010年7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2016年12月,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迴法庭(駐地鄭州)庭長[2]

2017年4月,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副秘書長[3]。2018年2月24日,當選為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4]。2023年3月,以2916票贊成、15票反對、8票棄權當選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5]

參考 編輯

  1. ^ 景汉朝. 中國法院網. [2013-07-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7-17). 
  2. ^ 江必新、景汉朝、李少平、张述元获任最高法巡回法庭庭长. 澎湃新聞. [2016-1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2-26). 
  3. ^ 景汉朝、雷东生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澎湃新聞. [2017-04-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4-19). 
  4.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新网. 中新網. [2021-0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27). 
  5. ^ 湖北省原“一把手”蒋超良高票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 早报. www.zaobao.com.sg. [2023-03-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3-11)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