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萬春(?—?),字寰同南直隸廬州府無為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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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應天中式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聯捷辛丑科進士,知上饒,遏璫豎開採之擾,省長差拖累之患。三十六年考選,擢江西道御史,劾本兵,糾總河,論首輔,請東宮出閣講學。巡按四川,奏留帑金充採辦,免加派,賑荒災。轉江右道副使[1],升右參政[2],平鄱陽湖劇賊,內升,歷太僕寺少卿[3]、左通政使[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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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四十五年六月,升諭德龔三益湖廣參政,吏部郎中魏時應福建參政,江西道御史孫居相江西參政,兵部郎中高桂貴州副使,江西道御史朱萬春江西副使,吏科給事中姚永濟湖廣副使,山東道御史李邦華山西參議,兵科給事中熊明遇福建僉事,山東道御史金汝諧湖廣僉事。
  2. ^ 萬曆四十八年七月,升江西副使朱萬春為本省右參政,山西副使焦源清為岢嵐道兵備副使,大同府知府張曉為山西口北道副使。
  3. ^ 天啟四年春正月己卯,太常寺少卿鄒德泳為右通政,江西參政朱萬春為太僕寺少卿。
  4. ^ 《嘉慶廬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