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東(1962年9月),山東泰安人,男,回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1985年9月參加工作,1996年2月加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武漢水利電力學院動力系電廠化學專業本科畢業,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核材料專業碩士畢業,北京科技大學金屬腐蝕與防護專業博士學位。民革第十屆、十一屆、十二屆中央常委;民革山東省第九屆委員會委員,第十屆委員會副主委;民革泰安市第二屆委員會委員,第三屆委員會副主委,第四屆委員會主委。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省第八屆政協委員。

1978年10月,在武漢水利電力學院動力系電廠化學專業學習。1982年7月,在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核材料專業讀碩士研究生。1985年9月,任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反應堆工程研究所團總支副書記。1990年9月,在北京科技大學金屬腐蝕與防護專業讀博士研究生。

1994年7月,任山東礦業學院科研處副處長。1997年12月,任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副市長。2005年2月,任民革中央副秘書長、副秘書長兼調研部部長。2008年11月,任民革中央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2016年7月,任民革中央秘書長。2016年12月,當選為民革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副主席[1]

2013年,當選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山東地區代表[2]。2018年1月,當選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3]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李惠东当选为民革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澎湃新聞. [2016-1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29). 
  2.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李惠东.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26). 
  3.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網易. [2018-0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