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順 (1931年)
李福順(1931年12月—),男,遼寧省昌圖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中共佳木斯市委書記、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十三大代表。
生平
編輯1931年12月生於遼寧省昌圖縣。1947年3月阿城師範畢業後,在中共昌圖縣委民運部工作,同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9年1月,中共阿城縣委決定成立阿城縣團組織的工作委員會,李福順任團工委副書記[1]。1952年後,歷任青年團佳木斯市委宣傳部長,青年團牡丹江市委書記,中共牡丹江市委常委、組織部長,中共牡丹江地委組織部長、地委副書記、地區行政公署副專員。1982年調任佳木斯市委副書記、副市長[2]。
1983年3月4日,就任佳木斯市長。1984年10月7日,李福順率領佳木斯市友好代表團一行5人應邀訪問日本山梨縣韮崎市。10月10日在韮崎市市政大廳舉行《佳木斯市與韮崎市建立友好城市議定書》簽字儀式,韮崎市長授予佳木斯市長李福順「韮崎市榮譽市民」稱號[3]。
1986年12月5日,中共黑龍江省委決定,李福順任佳木斯市委書記,原市委書記孟傳生調省。1987年被選為中共十三大代表。1988年被選為中共黑龍江省委委員。
參考資料
編輯中國共產黨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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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孟傳生 |
中國共產黨佳木斯市委員會書記 1986年12月-1990年1月 |
繼任: 李清林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前任: 劉華 |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市長 1983年3月-1987年1月 |
繼任: 張慶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