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貫 (弘治進士)
弘治進士
李貫(1476年—?),字志道,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今晉江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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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禮科給事中 | |
籍貫 |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民籍 |
字號 | 字志道 |
出生 | 成化十二年丙申二月二十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武氏,繼娶賈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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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福建鄉試第四十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二百五十六名,二甲第三十七名進士[1][2]。選翰林院庶吉士。授禮科給事中,奏勅清理兩廣邊餉。事竣之後,歸鄉省親,補兵科給事中。弘治十八年(1505年),武宗登極,奉節出使占城,冊立國王。不久,因丁憂返鄉,服闋赴京,未及補官即卒。道光《晉江縣誌》有傳。[3]。
佚事
編輯正德五年(1510年),朝廷封占城國世子沙古卜洛為占城國王,時任左給事中的李貫按次序本應充任冊封正史。李貫請託權宦劉瑾得免,改命禮科都給事中于聰充正使,行人司行人劉宓充副使。僅僅數日,劉瑾下獄,于聰告發此事,朝廷仍令李貫前往。李貫行至徐州,遇盜賊割其髮,於是奏乞在家餋疾,等頭髮長出再行出發,得到批准。後來,劉宓也卒於途中。李到廣東,多次遷延,拖沓七年不行,朝廷議令占城國人領封冊而還。此事不了了之[4][5]。
家族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晉江縣誌·卷四十二·人物誌·宦跡三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李貫,字志道。弘治壬戌進士,選翰林院庶常,授禮科給事中。奏勅清理兩廣邊餉,事竣,歸省,補兵科給事中。兩在諫垣,所條陳皆明白慷慨。武宗登極,奉節冊立占城,報命。未幾,丁艱,服闋赴京,未補,卒。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六十六》:正德五年八月丙戌 封占城國世子沙古卜洛為占城國王,以禮科都給事中于聰充正使,行人司行人劉宓充副使。初,左給事中李貫以次當行,內批改命聰,蓋貫因其鄉人囑劉瑾以免。才數日瑾敗,聰以為言,仍令貫往。貫至徐州,遇盜割其髮,奏乞餋疾於家,俟髮長乃行,許之。後宓亦卒於路。貫至廣東,屢奏遷延,七年不行,乃議令其國人領封冊而還。
- ^ 《萬曆野獲編·補遺四》:正德初,封占城國世子沙卜落為王,給事中李貫以次當行,祈於劉瑾得免,乃改命禮部都給事于聰往。甫數日而瑾敗,聰上言其故,上仍令貫往。貫至徐州,遇盜剃其髪,奏乞俟髪長乃行,上許之。貫抵廣東,託故不行,延至七年不發,乃議令其國人領封冊歸。貫還京,其被髡真偽既不可知,而違抗君命,貽笑異域,漫不加罪,當時政令可知矣。嘉靖間,給事中吳時來奉使琉球國,得旨未行,因疏劾嚴相,廷杖遺戍,人謂其借題避遠差。後起為左都御史,被劾;及歿後,奪諡,尚指其抗疏為規避云。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