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起龍
李起龍(?年—?年),字霖蒼,號景純,直隸南宮縣(今河北省南宮市)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崇禎丁丑進士,官行人司行人。明亡仕清,官至陝西按察使。
李起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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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行人司行人 大清陜西按察使 | |
籍貫 | 直隸南宮縣 |
字號 | 字霖蒼,號景純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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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崇禎十年(1637年)丁丑科進士。授行人司行人。崇禎十五年(1642年),出典壬午科雲南鄉試。甲申之變,拒降李自成。清軍入北京,詔臣民哭崇禎帝,李起龍衰絰痛哭,中風歸里。
不久,經推薦,仍補行人,陞禮部郎中。歷官陜西大同道參議兼僉事,陞洮岷道副使,政績卓著。官至陝西按察司。致仕歸,杜門三十餘年卒[1]。
參考文獻
編輯- ^ 清光緒三十年刻本《南宮縣志·卷十四》:李起龍,字霖蒼,號景純,文熙季子。崇禎九年舉人,聯捷進士。授行人。壬午,典試雲南,所取多知名士。甲申,値闖寇之變,爲賊所執,誘之降不屈。皇清定鼎,詔在京臣民哭臨大行。起龍衰絰痛哭,因中風拘攣,抱病旋里。吏垣巡按交薦,仍補行人,厯禮部郎中,陜西大同道參議兼僉事,陞洮岷道副使。値𤞑變後人心惶懼,起龍撫綏軍民,駕馭番族,悉合機宜。洮岷不知學,觀風考課,奬勵激勸,文風漸起。創立岷山驛遞、岷州營房。留心訟獄,力持公道,釋柳氏之寃,平番僧之案,遠近皆頌爲神明。甲午,陞陜西督糧道。時督糧道久係代署,奸弊叢生。起龍嚴禁包納,慎簡倉宮,逐厫盤查,繕造清冊。任事一載,弊絕風清。乙未,陞陜西按察使。積案凝塵,一年閒,結欽件百餘案,積勞過傷,堅請致仕。旣歸林下,杜門習靜三十餘年,不愧老成典型云。舊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