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成
林可成(1538年—1591年),字志父(志甫),浙江寧波府鄞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林可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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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江西道監察御史 | |
籍貫 | 浙江寧波府鄞縣民籍 |
字號 | 字志文 |
出生 | 嘉靖戊戌十月十四日 |
逝世 | 萬曆十九年辛卯八月初九日 |
配偶 | 娶方氏 |
親屬 | (子)林復言、林律言、德言、行言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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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浙江鄉試第八十七名舉人,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進士[1][2]。八月授河南太康縣知縣,十五年選授南京江西道試御史。萬曆十七年(1589年)二月,時任江西道御史的林可成與南京雲南道御史方萬策,交章彈劾吏部右侍郎徐顯卿,稱其排擠張位、沈一貫、李長春、韓世能等人,又指責其勾結富商,諂媚太監,行為不端,收受賄賂。朝廷命下吏部調查[3]。徐顯卿上疏抗辯不成[4],遂連上三疏請求致仕,獲准[5][6]。十九年請假歸省,卒於家,年五十三。
家族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余寅《明故文林郎南京江西道監察御史林公行狀》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神宗實錄》萬曆十七年二月乙巳 南京雲南道御史方萬策、江西道御史林可成,交章劾吏部右侍郎徐顯卿,言其擠排張位、沈一貫,使告退;李長春、韓世能使改南,及結納富商,媚事大璫,僭越淫亂,寅緣納賄諸不法事。旨:下吏部。
- ^ 《明神宗實錄》萬曆十七年二月丁未 吏部右侍郎徐顯卿疏辯,首言位、一貫告假,各有至情。世能、長春南遷,各由資序。因分晰疏中事求罷斥,凡再上,不許。
- ^ 《明神宗實錄》萬曆十七年三月戊辰吏部右侍郎 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徐顯卿三疏乞歸,許之。以日講官予金幣馳驛。
- ^ 《浙江通志》:林可成《寧波府志》字𢎞志,鄞人。萬厯庚辰進士,授太康令,嵗祲,賑老弱,收少壯者繕城給錢,民忘其飢。召為御史,值南北洊飢,連疏請發臨德二倉及三闗嵗課、兩院贖銀以賑,皆下司農,如其請。他疏皆侃侃著直聲。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八年庚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