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武漢海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武漢市設立的海關,駐地位於武漢市東西湖區金銀湖路15號,負責的關區為湖北省全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武漢海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徽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4.2厘米,中央刊國徽,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製發。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垂直領導)
組織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機構類型 海關總署直屬機構
行政級別 正司局級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金銀湖路15號
 郵政編碼 430040
 電話號碼 +86 (0)27 82768114
對外官網 wuhan.customs.gov.cn
影像資料


武漢海關原駐地江漢關大樓

沿革 編輯

1862年1月1日,清政府總理衙門批准設立江漢關。1922年11月4日,江漢關大樓舉行奠基典禮,經一年多的建設於1924年1月21日舉行落成典禮。1930年,因岳州口岸貿易縮減,原岳州分關事務由江漢關辦理。1937年,長沙關撤銷,所有未了事務改由江漢關辦理。

1938年10月25日,日軍佔領武漢,江漢關停止工作。日本投降後,江漢關於1945年9月26日恢復海關業務。

1949年5月,解放軍接管武漢三鎮,26日武漢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海關貿易處接管江漢關。1949年10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海關總署成立,江漢關直屬海關總署領導。1950年1月15日,江漢關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漢口關,10月16日又改名為武漢關,1953年1月15日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武漢關。

1954年,全國口岸分工會議決定內地口岸逐步收縮,武漢出口商品大部分調邊境口岸出口。由於國家對外貿易政策的重大調整,武漢口岸實際上停止了直接的進出口貿易。1956年5月1日,武漢關奉令對外公告撤銷,停止辦理一切海關業務。[1]1952年的武漢貿易地位居全國第六位,是唯一躋身於外貿大口岸之列的非沿海城市。1956年武漢關撤銷後,武漢的對外貿易進出口總值由1954年的217萬美元降至1956年的2萬餘美元。

1980年2月14日,國務院批轉國家八部委《關於開辦長江對外貿易運輸港口的報告》,決定開放南京、武漢等7個港口的對外貿易,武漢港重新成為對外貿易運輸口岸。3月28日,武漢海關重新設立,關區範圍包括湖北省全境,並辦理湖南、河南部分進出口貨物的監管業務及湖南省的查私業。1984年6月9日,國務院批准武漢海關調整為廳局級機構。2012年11月,江漢關大樓改建為博物館,武漢海關搬遷至現址武漢市東西湖區金銀湖路15號辦公。2018年4月14日起,隨着國務院機構改革,原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職責和隊伍劃入武漢海關。

下設機構 編輯

內設機構 [2] 編輯

  •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 法規處
  • 綜合業務處
  • 關稅處
  • 衛生檢疫處
  • 動植物檢疫處
  • 進出口食品安全處
  • 商品檢驗處
  • 口岸監管處
  • 統計分析處
  • 企業管理和稽查處
  • 財務處
  • 科技處
  • 督察內審處
  • 人事教育處(黨委組織部)
  • 機關黨委(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黨委宣傳部、黨委巡察工作辦公室)
  • 監察室(黨委紀檢組)
  • 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 緝私局

隸屬海關 [3] 編輯

事業單位 編輯

  • 武漢海關後勤管理中心
  • 武漢海關技術中心
  • 湖北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武漢海關口岸門診部)
  • 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武漢分中心
  • 中國質量認證中心武漢海關評審中心

參考來源 編輯

  1. ^ 《武汉百年瞬间》第四十五期:武汉海关重新设立. 澎湃新聞. [2021-10-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08). 
  2. ^ 内设机构. 武漢海關. [2021-10-08]. [失效連結]
  3. ^ 隶属海关. 武漢海關. [2021-10-08]. [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