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聘尹是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應天鄉試舉人[2],四十七年(1619年)授新城縣知縣,裁決廉明,學問優等,勤勉好士,清除懶惰的官吏,重建當地縣堂,辦事不因勞費怨苦,曾說:「要一文官不值一文,寬一分民受惠一分。」六年後陞南京大理寺評事,縣人民立碑建祠在北門外灌湖路側[1]。
- ^ 1.0 1.1 康熙《【江西】新城縣志·卷八·官職志》:殷聘尹 字起三,直隸崑山人,由舉人萬曆四十七年任(知縣),廉能敏決,才與學優,清蠧禁惰,敦學好賢,重建縣堂,民樂趨事不苦勞費,自言云:「要一文官不值一文,寬一分民受惠一分。」任六年陞南大理寺評事,民立祠豎碑於北門外灌湖路側。
- ^ 光緒《崑新兩縣續修合志·卷十八·選舉二》:厯朝舉人……明……萬厯三十一年癸卯科……殷聘尹 起三,吳縣籍,南京大理評事
- 光緒《崑新兩縣續修合志》·卷十八·選舉二
- 康熙《【江西】新城縣志》·卷八·官職志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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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湯必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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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江西新城縣知縣 1619年-16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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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吳之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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