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 (官員)

清朝福建台灣道員

永福(?—?),滿洲正黃旗[1],為中國清朝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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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候補筆帖式捐納[1]通判。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至四十一年(1776年),任湖北黃州府通判,後署襄陽府知府。乾隆四十一年,任湖北荊州府知府。乾隆四十四年,丁憂回旗守制。在兵部員外郎上行走。乾隆四十五年,任浙江湖州府知府。後任福建福州府知府、福建興泉永道(護)。乾隆四十八年,任福建台灣道,或稱他於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奉旨擔任福建分巡台灣兵備道,為台灣清治時期這階段的地方統治者。乾隆五十二年,賞戴花翎。乾隆五十三年,革職。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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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臺灣采訪冊·台灣道憲》永福 正黃旗滿洲格繃額佐領下人,由候補筆帖式捐納,乾隆四十九年二月十八日到任,五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卸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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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孫景燧
福建分巡台灣兵備道
1784年上任
繼任:
楊廷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