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繼美(?年—?年),字子充,四川保寧府守御千戶所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四川鄉試舉人[1],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七十一名進士[2][3]。授太常寺博士,九年七月選授禮科給事中,復除兵科給事中,十四年七月升吏科右給事中,九月因彈劾吏部尚書汪鋐,降一級調外任,貶浙江海鹽縣丞,十六年升鄞縣知縣,祑滿,升南京吏部主事[4]。
- ^ 《閬中縣誌》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鄞縣誌》:沈繼美,字子充,四川保甯人。為吏科給事中,以言事謫海鹽丞,嘉靖十六年遷知鄞縣。畧去邊幅,與民簡易,一切冤不得直,役不得平者,皆得至其庭面陳,患苦悉與疏決。居常布衣蔬食,燕坐怡然。升南吏部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