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總督

中国明清时期政府职位

河道總督滿語ᠪᠢᠷᠠ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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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麟德轉寫birai jugūn be uheri kadalara amban)為中國明清官制名稱,在清朝為正二品的官職。與一般兼掌政務和軍務的總督不同,而是專門治理河道政務的總督官職。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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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成化七年(1471年)冬十月因運河堵塞設立,並將漕河以南直隸徐州沛縣、山東省濟南府德州為界分為三段,命刑部侍郎王恕總督河道,亦稱總理河道總管河道大臣。成化九年(1473年)四月王恕改任南京戶部左侍郎後不復常設,聞河有故則遣大臣行事往治之,事畢還朝。正德四年(1509年)九月黃河自儀封北決,越黃陵岡,入賈魯河,抵豐沛,威脅安平運道,十二月武宗命工部左侍郎崔岩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署理河道,駐紮濟寧。但正德五年(1510年)九月崔岩治河未濟,被劉瑾迫害致仕,武宗將南京右僉都御史李堂升任工部右侍郎,繼續整治河道。正德六年(1511年)二月功成。十二月因劉六劉七民變,命捕盜都御史陳天祥管治山東省東昌府以北河道,漕運都御史張縉管治南直隸徐州以南河道,蘇松巡撫河道總督管治東昌府至徐州沛縣河道以守河運。正德七年(1512)三月以鴻臚寺卿劉愷為都察右副都御史總都河道,遂成定職,任期三年。嘉靖十三年(1534年)以都察御史加工部尚書或侍郎職銜充任。隆慶四年(1570年)兼領軍務。到萬曆五年(1577年)因河道總督傅希摯與漕運總督吳桂芳因整修河道分歧太大無法調和,內閣首輔張居正並河於漕,升總督漕運兵部左侍郎吳桂芳為工部尚書河漕總督兼領軍務,新任總河。還未上任的新河道總督李世達改任浙江巡撫。萬曆十六年(1588年)四月直隸巡按御史見並河於漕後責分,而官無專督,故修浚之功怠於無事,急於臨渴,河患日深,遂上奏奏請河漕分開並重設河道總督。經內閣討論後神宗批准同意,此後沿用至清朝。[1][查證請求]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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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沿用。後分設為三位河道總督。分別是

並依需要另設副總河

未分設之前的歷任總督
姓名 籍貫 任職日期 去職日期 備註
楊方興 漢軍鑲白旗 順治元年(1644年)七月十九 順治十四年(1657年)五月廿一 駐濟寧
朱之錫 浙江義烏 順治十四年(1657年)七月十九 順治十六年(1659年)十一月初四 駐濟寧
楊茂勛 漢軍鑲紅旗 順治十六年(1659年)十二月二十 順治十七年(1660年)六月初五 (署)駐濟寧
白色純 漢軍鑲白旗 順治十七年(1660年)六月初十 (署)駐濟寧
苗澄 直隸任丘 順治十七年(1660年)七月初六 (代署)駐濟寧
朱之錫 浙江義烏 順治十七年(1660年)十二月 康熙五年(1666年)四月初三 卒於任,駐濟寧
盧崇峻 漢軍鑲黃旗 康熙五年(1666年)三月十六 康熙五年(1666年)十一月十五 駐濟寧
楊茂勛 漢軍鑲紅旗 康熙五年(1666年)十二月廿三 康熙八年(1669年)九月初六 駐濟寧
羅多 漢軍旗 康熙八年(1669年)十月初五 康熙十年(1671年)正月廿三 駐濟寧
王光裕 漢軍鑲紅旗 康熙十年(1671年)二月初七 康熙十六年(1677年)二月初九 革職,駐濟寧
靳輔 漢軍鑲黃旗 康熙十六年(1677年)二月廿四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三月十二 革職,駐清江浦
馬齊 滿洲鑲黃旗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三月 (戡閱河工)
王新命 漢軍鑲藍旗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三月十六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二月初一 革職,駐濟寧
董訥 山東平原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二月初一 (署)駐清江浦
靳輔 漢軍鑲黃旗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二月初一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十一月十九 卒於任,駐清江浦
于成龍 漢軍鑲黃旗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十二月初八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八月十四 駐清江浦
董安國 漢軍鑲紅旗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八月二十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十一月廿七 革職,駐清江浦
于成龍 漢軍鑲黃旗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十一月廿七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三月初十 卒於任,駐清江浦
張鵬翮 四川遂寧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三月初十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十月十三 駐清江浦
趙世顯 漢軍鑲黃旗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十一月十一 康熙六十年(1721年)十一月初四 駐清江浦
陳鵬年 湖南湘潭 康熙六十年(1721年)十一月初四 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十二 駐清江浦
齊蘇勒 滿洲正白旗 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十二 雍正七年(1729年)二月 卒於任,駐清江浦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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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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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錢實甫《清代職官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