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地區
泰國的一級行政區基於不同目的可分為數個地理區域。一般以六大區域或四大區域最常見,但非唯一標準,不同單位因不同需求及依據,會對分區方式進行微調。
六大區域
編輯六區域系統通常用於地理和科學目的。該系統可追溯到1935年。它於1977年由國家研究委員會任命的國家地理委員會正式制定[1]。
地區 | 地圖 | 面積 | 人口 | 最大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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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北部地區 | 96,077 km² | 6,350,499 | 清邁 | |
泰國東北地區 | 167,718 km² | 22,017,248 | 那空叻差是瑪 | |
泰國中部地區 | 91,799 km² | 20,183,134 | 曼谷 | |
泰國西部地區 | 53,769 km² | 3,430,314 | 華欣 | |
泰國東部地區 | 34,481 km² | 4,841,806 | 昭披耶素拉沙 | |
泰國南部地區 | 73,848 km² | 9,454,193 | 合艾 |
四大區域
編輯四大分區系統,用於一些行政和統計背景,也作為一個鬆散的文化分組。這也是國家電視台在討論區域性事件時最常用的區域系統。它將國家劃分為以下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