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烝
洪
洪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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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文選司郎中 | |
籍貫 | 浙江嘉興府平湖縣竈籍 |
字號 | 字惟進 |
出生 | 嘉靖十七年(1538年)八月十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何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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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浙江鄉試第十四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二甲第三十六名進士[1][2]。禮部觀政,授河南陳州知州,萬曆五年(1577年)擢兵部車駕司員外郎,攝治部事,尋晉吏部文選司郎中,卒於官[3]。
家族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兩浙名賢録》:洪烝字維進,平湖人。隆慶辛未進士,授陳州知州,停解京俵馬三百餘匹,以折色代。又議處河北歲派驛費,省民數千金。報最,擢駕部副郎,攝治部事,曹無閣案,尋晉吏部選郎,卒於官。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