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纖若(1557年—1637年),字時育,號春寰[2]福建泉州府同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洪纖若
大明四川布政使司右參政
籍貫福建同安縣
族裔漢族
出生嘉靖三十六年丁巳十一月初八日
逝世崇禎十年[1]
出身
  •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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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授刑部江西司主事,三十七年升廣東司員外郎、江西司郎中,出知衢州府。四十一年(1613年)陞廣西按察司副使,丁憂。四十七年六月起補廣東嶺南道副使[3],天啓元年(1621年)七月升本省右參政[4],二年考察,降補江西右參議、贛州兵備[5]。六年升四川參政,以忤魏忠賢,辭官歸,崇禎十年卒,年八十一,祀鄉賢[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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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蔡獻臣《公奠大參洪春寰公祭文丁丑》:公仁人也,八袠加一,郡紳稱最,詎不謂壽。
  2.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履歷便覽》:洪纖若,春寰,己巳十一月初八日生,庚子科,吏部政,授刑部主事,己酉升廣東司員外,本年升江西司郎中,升衢州知府,癸丑升廣西副使,丁憂,己未補廣東副使,辛酉升本省參政,壬戌考察,補江西參議,丙寅升四川參政,戊辰考察。
  3. ^ 萬曆四十七年六月,起升原任副使洪纖若為廣東副使。
  4. ^ 天啟元年七月,升廣東按察司副使洪纖若本省布政使司參政。
  5. ^ 天啟五年五月,降原任廣東布政使司右參政洪纖若為江西布政使司右參議贛州兵備。
  6. ^ 《同安縣志·卷二十一》:洪纖若,字時育,萬曆甲辰進士。筮仕提刑,讞獄詳慎,璽書褒榮之。累升司憲,兩粵有巨盜鄭詵,歷年寇害閩浙江淮間。纖若懸資購黨,擒之,諸路悉平。及權璫竊柄,有議毀澹臺子羽廟以建魏祠者,纖若力排不許,事遂寢。未幾歸,卒祀鄉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