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

深圳市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省內鄉村振興和駐鎮幫鎮扶村等工作[1]

深圳市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
中共深圳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製發。
主要領導
副局長
2
劉得勝、黃建洪
市委農辦專職副主任歐陽衛國
二級巡視員李家山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深圳市人民政府
機構類型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副地廳級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深圳市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黨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市民中心C區一層
對外官網xczxhxzjlj.sz.gov.cn/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2021年7月26日

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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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0年,廣東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支持山區市和新建市發展經濟的決定》,安排深圳對口幫扶梅州市,是深圳市首次開展對口幫扶工作[2]
  • 1991年,深圳成立對口扶持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該辦公室先後隨深圳市機構改革被列入深圳市經濟貿易局、深圳市貿易工業局[3]、深圳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4]及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5]的直屬機構。
  • 2014年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進一步深化對口幫扶工作方案》,組建深圳對口幫扶汕尾指揮部、深圳對口幫扶河源指揮部[6]
  • 2016年10月,深圳市對口支援辦公室榮獲「全國扶貧系統先進集體」稱號[7]
  • 2019年1月,為聚焦推進精準扶貧戰略,深圳市人民政府組建深圳市扶貧協作和合作交流辦公室,該辦公室劃入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對口幫扶、對口支援、扶貧協作、精準扶貧、經濟協作等職責[8],作為深圳市人民政府正局級工作部門。
  • 2021年7月,深圳市對口支援工作領導小組印發《深圳市對口幫扶汕頭、河源和汕尾市駐鎮幫鎮扶村行動方案》,組建深圳對口幫扶汕頭指揮部[9];7月26日,深圳市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揭牌成立,深圳市扶貧協作和合作交流辦公室正式重組為深圳市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1]
  • 2024年2月,將原屬於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導和促進農業發展,指導農業現代化建設,依法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農業、畜牧業安全生產監管等職責劃入深圳市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

原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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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深圳市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深圳市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承擔下列職責[10]

  1. 擬訂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相關的戰略、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2. 統籌推進鄉村振興,推動市內區域協調發展,促進共同富裕。負責鄉村振興實績考核評估工作。
  3. 歸口指導、協調全市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幫扶協作、合作交流工作,聯繫、服務派駐幹部,督促檢查幫扶項目實施情況及資金使用績效,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並提出建議。負責推動對口地區區域協調發展和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建設相關工作。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幫扶協作,推進消費幫扶工作。
  4. 負責與幫扶協作和合作交流地區的聯繫協調、交流互訪、聯席會議、組團參展等工作。負責深圳與國內其他地區有關合作交流活動的綜合協調和服務工作。
  5. 負責指導和促進農業、畜牧業發展,指導農業、畜牧業現代化建設。依法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負責「菜籃子」工程的組織協調。負責農業、畜牧業安全生產監管。
  6. 負責農業發展、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領域有關資金和經費的總體計劃、實施管理、績效評價等工作。承擔西部教育助學基金的監督管理。
  7. 承擔各地駐深辦事機構的聯繫、協調、服務等工作。
  8. 負責本行業、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9.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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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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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深圳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處(鄉村振興促進處)
  • 辦公室
  • 規劃財務處
  • 省內幫扶協作處
  • 東西部協作處
  • 支援合作處
  • 現代農業畜牧業處
  • 社會幫扶處(駐深單位管理處)

前方派駐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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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廣東省第二扶貧協作工作組[11]
  • 深圳市對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揮部[12]
  • 深圳對口幫扶汕頭指揮部[9]
  • 深圳對口幫扶汕尾指揮部[6]
  • 深圳對口幫扶河源指揮部[6]
  • 深圳援藏工作組[1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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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正式揭牌. fphzb.sz.gov.cn. [2021-07-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26). 
  2. ^ 镌刻:答卷写在扶贫路上_深圳特区报数字报. sztqb.sznews.com. [2021-03-27]. 
  3.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贸易工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4年第22期(总第392期). www.sz.gov.cn. [2021-03-27]. 
  4.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及相关职责的通知--2012年第2期(总第770期). www.sz.gov.cn. [2021-03-27]. 
  5. ^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8年第16期(总第1048期). www.sz.gov.cn. [2021-03-27]. 
  6. ^ 6.0 6.1 6.2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对口帮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2014年第7期(总第870期). www.sz.gov.cn. [2021-03-27]. 
  7. ^ 深圳市对口支援办荣获“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称号_广东扶贫信息网. www.gdfp.gov.cn. [2021-03-27]. [失效連結]
  8. ^ 重磅!深圳机构改革方案来了!_工作. www.sohu.com. [2021-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1) (英語). 
  9. ^ 9.0 9.1 深圳市对口汕头、河源和汕尾市驻镇帮镇扶村行动全面启动--部门动态. www.sz.gov.cn. [2021-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09). 
  10. ^ 机构概况-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网站. xczxhxzjlj.sz.gov.cn. [2022-0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13). 
  11. ^ 广东省第二扶贫协作工作组:东西部扶贫协作的“粤桂”样本_深圳特区报数字报. sztqb.sznews.com. [2021-03-27]. 
  12. ^ 深圳援疆指挥部召开干部人才大会_深圳新闻网. www.sznews.com. [2021-03-27]. 
  13. ^ 深圳市第九批援藏工作组组长刘珍春:弘扬深圳精神,建设幸福察隅_援藏_中国西藏网. www.tibet.cn. [2021-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17).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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