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 (西魏)
北魏設置南襄州,西魏廢帝三年(554年)正月,改南襄州為昇州,治所在西淮安郡湖陽縣(今河南省南陽市唐河縣西南湖陽鎮)。之後昇州合併入湖州。北周轄境約當今河南省唐河縣南部和西南部。下轄昇平郡(下轄湖陽縣、柘林縣)、洞川郡(下轄洞川縣)、襄城郡(下轄上馬縣)。隋文帝仁壽元年(601年)改湖州為昇州,隋煬帝大業二年(606年)再廢昇州,屬縣屬於昌州。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復置湖州。治所在湖陽縣,下轄湖陽縣(原屬昌州)、上馬縣(原屬宛州)。唐太宗貞觀元年(627年)廢湖州、上馬縣,湖陽縣改屬唐州。
參考文獻
編輯-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十六國北朝卷》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隋代卷》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