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大儒(1577年—1613年),字漢門需之,號含赤南直隸松江府上海縣人,竈籍,明朝政治人物。

潘大儒
大明中書舍人
籍貫南直隸松江府上海縣
出生丁丑二月初四日
逝世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
配偶娶沈氏
親屬曾祖潘鈇,祖潘梓,父潘允文,母葉氏
出身
  • 萬曆十九年辛卯科舉人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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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應天府鄉試九十八名舉人,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會試七十八名,第三甲第二百三十四名進士。吏部觀政,本年給假,丁外艱,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授中書舍人,卒。[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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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潘鈇;祖潘梓,散官;父潘允文;母葉氏。嚴侍下。從兄潘伯翀(隆慶辛未進士);潘伯翹(萬曆丙午舉人)。弟大倫;大任;大俊;大伸;大傑;大佐;大傳。子潘昇。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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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治《詩經》,年三十三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二百三十四名進士。丁丑二月初四日生,行一,曾祖潘鈇;祖潘梓,教官;父潘允文;母葉氏。嚴侍下,妻沈氏,兄伯朗(庠生進士);伯翅(□午舉人),弟大倫;大任;大俊;大伸;大傑;大佐;大傳,子昇。由附生中式辛卯鄉試九十八名舉人會試中式七十八名。授吏部觀政,本年給假,丁外艱,癸丑授中書舍人,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