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民模
潘民模(1534年—?),字子傚,湖廣襄陽府襄陽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潘民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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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廣東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湖廣襄陽府襄陽縣 |
出生 | 四月十六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王氏,繼娶施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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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湖廣鄉試第三十五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一百三十一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二名進士[1][2]。授浙江秀水縣知縣,調寶坻縣知縣。隆慶二年(1568年)五月選授福建道監察御史,三年巡按陝西,萬曆初出為福建汀州府知府,三年(1575年)十一月升廣東按察司副使。
家族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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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翰翔 |
明朝秀水縣知縣 嘉靖四十二年任 |
繼任: 程實 |
前任: 唐煉 |
明朝寶坻縣知縣 嘉靖年間 |
繼任: 劉不息 |
前任: 曹光 |
明朝汀州府知府 萬曆初年任 |
繼任: 金立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