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體會
靈體會一詞出自阿博都巴哈,指由選舉所產生的巴哈伊信仰的行政管理機構。和其他宗教相比,巴哈伊信仰無專門的神職人員,社群管理事務更多由靈體會負責。靈體會一般有地方和國家兩層結構。
性質和目的
編輯關於靈體會的性質和目的及選舉方式,巴哈伊核心人物的著作中都有廣泛涉及,巴哈歐拉、阿博都巴哈和守基·阿芬第對此進行了相當詳細的描述。因此,巴哈伊認為,相比缺乏神聖經文基礎的猶太教、基督宗教及伊斯蘭教的宗教機構而言,巴哈伊的靈體會在性質上是神聖的。[1]
世界正義院曾賦予地方靈體會以「神聖指引的傳播管道、傳導工作的計劃者、人力資源的開發者、社群的建設者、巴哈伊忠誠的指導者」的責任。[2]在實踐中,地方靈體會處理的主要事務包括:管理本地的巴哈伊基金、運作可能存在巴哈伊中心、組織巴哈伊的活動、解決社群成員的個人困難、處理社群成員的婚姻與喪葬事宜、提供針對成人及兒童的教育計劃、傳播信仰、促進地區的社會與經濟發展及新加入巴哈伊社群成員的管理工作。靈體會通過個人與任務小組的形式履行其職能。[3]國家靈體會在國家層面承擔類似的職能:如協調巴哈伊著作的出版與發行事宜、與全國性的組織與政府機關保持聯繫,監督地方靈體會及可能存在的區域靈體會的工作,劃分地方靈體會的區域範圍,提供各種教育和培訓計劃,在國家層面規劃社群的發展。
地方靈體會
編輯地方靈體會這一機構最早於巴哈歐拉所著的律法書-亞格達斯經中被提及:
- 主命定在每一座城市建立一所正義院,在正義院集會磋商的顧問們的人數應等於巴哈之數,但如超過此數,也無關緊要。他們應該認為自己進入的是上蒼,那尊貴者、至高無上者臨在的殿堂,並認為自己看見的是祂,那未被看見者。他們應當是慈悲者在人群中所信賴的人,應當認為自己是上蒼為居住在地上的所有人而委任的護衛者。他們有責任共同磋商,為了上蒼,他們必須像關心自己的利益一樣關心上蒼的僕人們的利益,並且作出適當而得體的選擇。[4]
此書除了給該機構以名稱外,還規定了機構組成所需最少的人數——即「巴哈」這一詞語的數學價值——九人。巴哈歐拉要求該機構照管巴哈伊社群的財物應該像照看他們自己的財物一般。巴哈歐拉在亞格達斯經中也談及了最高行政機構或他稱之為世界正義院的職能。[5]大約在1878年,一位傑出的巴哈伊教師,Mírzá Asadu'lláh Isfahání在伊朗的德黑蘭組織了一個非正式的巴哈伊協商團體。[6] 第一個官方的巴哈伊協商機構是在阿博都巴哈的指令下,由聖輔Hají Ákhúnd於1897年在德黑蘭建立的,1899年該機構正式成為巴哈伊行政體系中選舉體系的組成部分[7],但該機構的具體名稱現在則無從考證。
國家靈體會
編輯國家靈體會首次在阿博都巴哈的遺囑中提及,但是這在數年之後,即1922年遺囑被公開時才得以確定,這種機構形式會正式確立。1909年,Hippolyte Dreyfus在他的書《世界性宗教:巴哈伊教,其興盛及社會意義》中大篇幅地寫到了國家正義院(National House of Justice,當時的國家靈體會稱謂)。[8] 在同年,美國和加拿大的巴哈伊信徒為巴哈伊靈曦堂團體選舉產生了9名成員的「執行委員會」。該團體是為在芝加哥郊外的威爾梅特興建洲際靈曦堂而組成的一個磋商性團體。繼而,巴哈伊靈曦堂團體,每年召開例會,指定委員會出版巴哈伊文獻,協助在北美洲傳播巴哈伊信仰,並且校對巴哈伊出版物的準確性。直到1921年11月阿博都巴哈去世時,巴哈伊靈曦堂團體一直起到國家層面的巴哈伊協調機構的功能。
1922年5月5日,守基·阿芬第在給世界巴哈伊的的信中要求舉辦地方靈體會的選舉,並進一步號召選舉出的地方靈體會「間接選舉」產生國家靈體會。守基·阿芬第同時列舉了國家靈體會為了實現其職能而應設置的委員會。「間接選舉」是阿博都巴哈的遺囑中提及的,由每個地區的巴哈伊選舉出一名或多名人員,代表其參加全國巴哈伊會議,同時代表其選舉產生國家靈體會的九名成員。在1928年出版的《巴哈伊世界》一書中列舉了當時已建立的九個國家靈體會,他們是波斯、美國與加拿大、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印度、緬甸、埃及、突厥斯坦、高加索和伊拉克的國家靈體會。其中,位於其首都德黑蘭地區的波斯的靈體會開始只是由該地區的巴哈伊社群選舉產生,直到1934年波斯全國的巴哈伊成員得以列明,從而可以舉行地區的代表選舉,進而可以舉行全國的巴哈伊會議後,情況才開始改變。突厥斯坦和高加索的國家靈體會也存在類似的發展過程。到了1953年,世界範圍內國家靈體會的數量增長到了12個,到了1963年增長到了56個,到了1968年增長到了81個,到了1988年增長到了148個,到了2001年增長到了182個。在上述歷程中,多國共同的國家靈體會的發展變化也值得注意:如在1951年,所有南美洲國家只選舉產生一個共同的國家靈體會,但是到了1963年,基本每個南美洲國家都有了自己的國家靈體會。隨着享有宗教自由地區的不斷增多,國家靈體會的數量依然在不斷增長中。除了多國共同的靈體會,也有的國家靈體會建立於一國的某個區域:如因為在地理上獨立於美國本土的四十八個洲,阿拉斯加、夏威夷、波多黎各有自己的「國家」靈體會。西西里島有自己的國家靈體會則是因為守基·阿芬第曾經說過:類似加勒比那樣的地區,其中的主要島嶼應該選舉出自己的國家靈體會。國家靈體會和地方靈體會一樣,每年選舉產生九名組成人員,選舉按慣例一般於里茲萬節期間舉行。所有的巴哈伊選舉都在祈禱的氛圍中舉行,選舉中提名、競選活動、對被選舉人個人的討論都是被禁止的。
國家靈體會的所有成員作為選舉人選舉產生巴哈伊信仰的最高行政管理機構世界正義院,世界正義院於1963年完成第一次選舉並建立。
參考文獻
編輯- ^ Shoghi Effendi, The World Order of Baha'u'llah (Wilmette, Ill.: Bahá'í Publishing Trust, 1974), 144.
- ^ The Universal House of Justice, Message to the Bahá'ís of the World, Ridvan 153/1996.
- ^ The best general source of information about local spiritual assemblies and their functioning is National Spiritual Assembly of the Bahá'ís of the United States, Developing Distinctive Bahá'í Communities: Guidelines for Local Spiritual Assemblies (Evanston, Ill.: Office of Assembly Development, 1998).
- ^ Bahá'u'lláh, The Kitab-i-Aqdas (Haifa: Bahá'í World Centre, 1992), p. 29.
- ^ Bahá'u'lláh, The Kitab-i-Aqdas, p. 183.
- ^ Ruhu'llah Mihrabkhani, 「Maháfil-i-shur dar 'ahd-i Jamál-i-Aqdas-i-Abhá,」 (「Assemblies of Consultation at the time of Baha'u'llah」), Payam-i-Bahá'í, nos. 28 and 29, pp 9-11 and pp 8-9 respectively.
- ^ Moojan Momen, 「Haji Akhund,」 Haji Akhund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6-05-07..
- ^ Hippolyte Dreyfus, The Universal Religion: Bahaism, Its Rise and Social Import (London: Cope and Fenwick, 1909), 126-51.